4月22日,章丘法院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章丘法院副院长李会德发布2018年-2021年章丘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章丘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赵会娟通报章丘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宗玉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章丘法院自2018年起开始受理本辖区内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2020年5月1日起,经上级法院批准,跨区域管辖历城区、济阳区、商河县、高新区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商标权、著作权、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等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章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018年至2021年,章丘法院共受理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275件,审结2164件,其中2021年收案1308件、结案1259件,案件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态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包括光线影业出品的《哪吒之魔童降世》“哪吒”复制权案、“酒鬼花生”“解百纳”“心相印”等商标权案、微信公众号转发转载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假冒“桑普”注册商标案等,涉及著作权、商标、特许经营合同、不正当竞争等民事、刑事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较大社会影响。
白皮书指出,章丘法院始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要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飞天茅台”“五粮液”“桑普(太阳能)”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鼓励科技创新,妥善审理“解百纳”“泸州老窖”“小米”“云南白药”等系列商标侵权案,“大嘴猴”“哪吒”等系列著作权侵权案,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科创新城、智造高地建设。
二是坚持以创新方式保护知识产权创新。推行智慧审判,依托一体化办案系统和信息化技术,线上多渠道组织证据交换、调解质证,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实现常态化。对采用时间戳、区块链等新型电子取证方式予以认可,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便利当事人举证。探索类案示范裁判制度,对批量案件先行调解,发挥示范裁判引导作用,甄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置。探索繁简分流改革要素审判,引导当事人提交并质证要素表,出具要素式裁判文书,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探索多渠道、多方式、持续性开展调解工作,聘用大学教授等专业人士作为特邀调解员设立知识产权专业调解室,以“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的模式,在诉前、诉中及判后全程调解,2021年调撤率72.12%,自动履行率超过90%,服判息诉率95%,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探索源头治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执法大队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努力从源头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三是坚持司法服务精准化。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工作通报会、开展“万警进万企”、企业代表座谈会等,广泛了解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并通过庭审直播、文书公开、发布白皮书、年度报告等多种方式,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切实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四是坚持打造一流过硬队伍。不断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司法业务水平和能力,推行类案专审,统一裁判尺度,推动知识产权审判提质增效。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铸牢政治忠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保障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民事审判二庭党支部多次被上级党组织评为“优秀党支部”,多名党员获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21年,一人获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一名党员荣获全区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