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日前依法审结山东交通水泥厂、山东路港水泥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该案是章丘法院首次审理的破产重整案件,首例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陷入困境多年的企业实现了涅槃重生。
一、精准识别,两企业实质合并破产
山东交通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始建于1965年,主要从事水泥制造,系省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山东路港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港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6日,主要从事水泥销售。2006年10月,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两企业停止正常经营,当时有职工1000余人。2008年9月,经职工大会同意,将老厂区土地处置变现,解决了部分职工安置问题。2020年,水泥厂被列入省级“僵尸企业”处置名单。进入破产程序之前,水泥厂资产负债率达853.25%。
2020年10月23日,根据水泥厂清算组的申请,章丘法院裁定受理水泥厂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审理过程中,发现水泥厂与路港公司存在人格高度混同,依法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认定水泥厂、路港公司存在人员混同、公司资产混同、业务混同、财务混同情况。2021年1月5日,组织两企业的主管部门、股东、部分债权人、审计机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就两企业人格混同问题进行了听证。2021年1月8日,裁定路港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1年1月17日,裁定水泥厂、路港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二、合并重整,“僵尸企业”涅槃重生
在水泥厂、路港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到会债权人对两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均无异议,遂对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进行了深入研究。两企业停业多年,但仍有1000余名职工债权未予清偿,还有几百名职工租用原厂区厂房设备自筹资金经营水泥相关的产业,如果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偿率面临可能为零的局面,几百名职工的岗位面临风险。而面临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等因素,重整也是举步维艰。但经过深入调研,仍有着可预期的市场前景。在充分听取债务人、债权人、股东、意向投资人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认为企业尚有重整价值,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高票通过了两企业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的方案,依法裁定自2021年10月8日起对两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指导管理人提前招募了意向投资人,充分释明了相关情况,成功引入投资人,向两企业注资945.2万元。2022年4月27日,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破产重整计划草案,于2022年5月15日依法裁定批准两企业合并重整计划,终止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10月27日,两企业合并重整计划基本执行完毕。
三、动能转换,多方主体实现互利共赢
该案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深入分析重整价值,正确把握重整时机,一体解决债务的典型案例。我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保护和挽救功能,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实现了1065名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税收债权758万元获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提高至20%,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债权人权益。以盘活企业房地资源为着力点,充分研判政策,协调企业原占有使用的80421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由原权利人通过二级市场以3135.66万元价格依法转让给投资人,实现了重整后的水泥厂房地权属一致;区政府无偿收回水泥厂党校街南首2295.5平米的土地使用权,按法定程序以评估价收回水泥厂白云湖片区22913平米的土地使用权,经协调,投资人同意将相应款项另计入土地转让款,区政府实现了实质上的零价格收储。以维护稳定促进就业为落脚点,两企业经营性资产的租赁人通过公开招募被引入作为重整投资人,1065名职工权益得到保障,200多名职工实现了稳定再就业,也化解了由来已久的职工群体信访,保障了社会稳定。
水泥厂、路港公司重整成功,企业涅磐重生,职工实现了稳定再就业,依法处置了两企业落后产能,盘活了闲置土地房产资源,政府获得了土地出让收入,优化了资源配置,实现了新旧产能转换,政府、企业、职工、债权人多方共赢,取得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