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采矿权抵押备案信息已经采矿权人和抵押权人认可并告知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现予以公开。
一、在抵押期限内,未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或未经抵押双方同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予办理该采矿权的转让。
二、采矿权人应依法开展采矿活动,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等费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对未按期缴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三、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矿被关闭或采矿权不能延续的,由抵押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请抵押双方在该采矿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共同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资料,解除抵押备案。若本抵押期限届满后,未申请解除的,该抵押备案自动解除。
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矿权抵押备案信息表 | |||
当前状态:已批准 | 批准机关: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项目详情信息 | |||
矿山名称: | 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弓角湾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采矿权许可证号: | C3700002019117120148926 |
许可证有效期: | 自2019年11月06日至2029年11月06日 | ||
抵押期限: | 自2025年06月24日至2030年04月28日 | ||
开采矿种: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生产规模: | 1000万吨/年 |
矿区面积: | 0.5229平方公里 | 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采矿权人: | 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81MA3MJQRU4Y |
第1位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第1位抵押权人名称 | 91370100560755882P |
第2位 | 第2位抵押权人名称 | ||
第x位 | 第x位抵押权人名称 | ||
解抵押状态 | 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