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进行中
征集部门: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开始时间:2025-08-19 结束时间:2025-09-20
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水保函字〔2024〕3号)等文件要求,辖区内需完成25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nzqswjsbb@jn.shandong.cn,咨询电话:0531--83214151。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
2025年8月19日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区划定了二十五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南市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在双山街道、埠村街道、普集街道、绣惠街道、相公庄街道、文祖街道、官庄街道、曹范街道、刁镇街道和垛庄镇共10个街镇区域内。具体分布区域和面积详见附件。
二、划定范围内禁止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修建梯田或者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 镇街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 辖区国土面积(km²) |
1 | 双山街道 | 291.40 | 73.64 |
2 | 埠村街道 | 88.60 | 44.00 |
3 | 普集街道 | 983.01 | 112.62 |
4 | 绣惠街道 | 48.33 | 55.84 |
5 | 相公庄街道 | 677.20 | 85.75 |
6 | 文祖街道 | 2197.00 | 119.98 |
7 | 官庄街道 | 3692.56 | 186.36 |
8 | 曹范街道 | 1786.14 | 119.97 |
9 | 刁镇街道 | 138.38 | 164.50 |
10 | 垛庄镇 | 4090.86 | 129.50 |
合计 | 13993.48 | 1092.16 |
附件2
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是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三类水土保持重点区域之一,其划定工作对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活动监督管理、落实政府法定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2024年1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要求明确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各县行政区在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和公告工作。2024年2月4日,《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水保函字〔2024〕3号),明确要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最新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按照《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开展划定工作。
二、文件制定过程
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是遵循科学划定、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采用定量判别为主、定性判定为辅的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要求的禁止开垦坡度,在优先保障耕地保护红线的基础上予以划定。以章丘区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林地、草地、裸土地等地类为基础处理范围,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最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结合外业复核验证,确定划入禁止开垦的范围。
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形成初步成果后,分别向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双山街道、埠村街道、普集街道、绣惠街道、相公庄街道、文祖街道、官庄街道、曹范街道、刁镇街道和垛庄街道征求意见,并按照意见完成修改,最后报市水务局、省水利厅开展技术审查,最终形成《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济南市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拟以区政府名义制发。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召开办公会,研究讨论了《济南市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的相关文件资料。通过研究讨论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农林开发活动,对有效遏制陡坡地开垦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公告内容主要有5条。
一是明确了章丘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章丘区最终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3993.48公顷,涉及双山街道、埠村街道、普集街道、绣惠街道、相公庄街道、文祖街道、官庄街道、曹范街道、刁镇街道和垛庄街道共10个街镇。
二是规定了禁止事项。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是明确了已开垦陡坡地的要求。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是告知了法律责任。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是载明了执行时间。公告于2025年 月 日公布,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
四、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1.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指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2.违反公告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五、施行日期
公告于2025年 月 日公布,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