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关于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至12月,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5年2月1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坚持政治导向,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及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直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组织、督办落实。局党组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缘由、深挖根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致力于巩固巡察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以促进工作的实际成效充分体现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坚决落实区委马志勇书记在听取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和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作风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条条整改、件件落实、逐项销号,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坚持结果导向,突出举一反三。局党组承担巡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巡察问题整改负总责。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玉洁同志多次调度整改进度,提出工作要求;局党组书记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带头整改、带头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带领分管科室(单位)对整改工作协同推进,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过程中,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具体整改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实现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推动园林和林业绿化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方面”问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打折扣”。 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打折扣’”问题。2023、2024年部分党组会未能按规定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会议的第一项议程。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月18日区委巡察反馈会议后,截至5月16日,局党组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党组扩大会议5次,第一时间、第一议程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3篇,内容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持续纠治“四风”、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考察、对外工作等,并开展深入交流研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在谋划和推动解决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下属企业科学、有序发展上,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2月2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局属各单位在全面摸排基础上,“成熟一个、提报一个、研究一个、落实一个”。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7次,专题研究并解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园管理中心、园林绿化公司、林业科技发展服务中心、黄河林场6个单位提报的历史遗留问题19个,涉及项目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管理体制理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等方面。4月17日,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会议、公园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专题安排需长期坚持推进的体制、机制性工作;同时,5月16日,局党组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对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将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重要检查内容,深层次推进解决。

此问题已于2025年5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党组对下属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权责边界不清晰。部分重大事项,表决程序不规范。

1、关于“党组对下属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下属事业单位的大额支出、工程发标,下属企业聘用工作人员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2024年11月11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修订并传达学习局党组《党组议事规则及程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要求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将“下属事业单位的大额支出、工程发标,下属企业聘用工作人员”等全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研究决策。2月21日,研究制定《关于细化园林和林业绿化局项目法人制的通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事前报告、事后报备制度,截至5月16日,共表决“三重一大”事项30件,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30件。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议事权责边界不清晰”问题。局长办公会研究人事调整、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党组扩大会的议事权责边界。将“人事调整、大额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事项范围,并严格执行。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部分重大事项,表决程序不规范”问题。党组书记先定调子,党组成员再表决。部分事项表决记录不体现表决过程,只写“一致同意”。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及程序》,明确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制度、议事程序、决策实施、议事决策纪律和责任追究,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规范记录表决事项。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机构改革后融合不充分”问题。内部工作合力不强。全局没有形成一盘棋,在推动重点工作开展方面,不同部门间缺少沟通交流和工作衔接,还存在相对独立运行、互不通气的现象。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间业务整合,实现信息、技术、资源共享;党组扩大会议吸收局属单位负责人列席参加,统一安排部署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明确局属各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在今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组成技术攻坚小组,整合先进设备、防治药物,对全区林业、城区绿化病虫害实施联防联治,收到良好效果。在今春植树造林工作中,深化全域绿化观念,结合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在城区重点绿化区域、国有黄河林场、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部位,设立义务植树点,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整合全系统人员,开展联合值班、防火督查巡查,森林防火综合力量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在服务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整合园林、林业职能,全力做好涉林涉绿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实现了对项目建设的服务保障更加有效,保护绿化资源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履职尽责有短板”问题。与镇街沟通不充分。与其他单位工作合力有欠缺。林业执法缺乏主动性。

1、关于“与镇街沟通不充分”问题。工程项目实施前期,局属单位负责招标施工,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与镇街配合不紧密,实施困难。荒山绿化后没有做好“后半篇文章”,成活率低、年年种树不见树。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与镇街建立了联动机制,在绿化工程实施前,设计共同参与,工程共同监管;共同做好施工全过程监督,对于出现的问题,与镇街协商制定了整改推进措施;项目建成后,会同镇街落实禁牧牛羊、森林防火工作,提高新造林苗木保存率。

此问题已于2025年5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与其他单位工作合力有欠缺”问题。在城区绿化管理中,应对供水、供热等应急性工程临时占用绿地,与行政审批、综合执法部门沟通机制不健全,出现重事中事后的监管,缺少事前监督和协调。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针对供水、供热等应急性工程临时占用绿地的需求,为推进业务协同和审管互动,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同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对接,制定了高效配合的审批联动机制。自2025年1月起,与审批部门联动机制已建立,运行良好,持续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职责。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林业执法缺乏主动性”问题。2023年以来林业执法共立案20起,线索均为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没有林业执法部门日常巡查发现的线索。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巡查效率。由专人定期进行天地图影像对比,对图像变化区域重点进行巡查,及时了解变化原因,现场确认是否有涉林违法行为。二是优化巡查工作模式。合理安排执法队伍分工,利用好每次外业工作时间,优化巡查路线,将单纯的外业调查改进为“勘察+巡查”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提升巡查覆盖度。三是结合上级卫片开展不定期巡查。对卫片中出现的疑似图斑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核查,掌握现场状况,增强日常巡查工作的指向性,提高巡查精准度。今年以来主动巡查发现问题1起,并已处理到位。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严格”问题。不落实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设置项目收入及支出台账,无法准确核算项目收支情况。

1、关于“不落实工程合同约定内容”问题。对合同中约定的“苗木补植时间低于半年的延期验收,孤植大树补植时间低于十个月的延期验收”,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这一规定不知晓,更无法严格落实。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全面梳理各自负责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等,并熟知合同约定内容,在工程验收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设置项目收入及支出台账,无法准确核算项目收支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园林绿化公司制定并实行了《财务成本核算细则》,公司内部各部门将消耗等向公司财务进行月报。通过完善全过程成本核算制度,对所有承建的项目设置台账,事前成本测算,事后成本核算,明确收支情况,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保障了公司良性运转。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有漏洞”问题。不按权责发生制记账。

1、关于“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绝大部分应付账款均不在账目上体现”问题。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针对近几年项目资金支出缓慢的现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金额,及时进行支付,对当月无法支付的资金,进行财务挂账。二是为避免增加政府负债,对未竣工结算完成的项目,建立建设项目辅助明细账,确保清晰可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定期检查财务记录,确保符合权责发生制要求。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胡山林场租户的电费、租金等应收账款均不在账目上体现”问题。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租户电费事项。2025年1月,已按财政局要求,将租户电费上交区财政局专户。二是租金事项。胡山山庄、山里人家两家租户2024年租金已按要求,上交区财政局专户,以后林场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及时收缴租金。下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真实体现发生的账目往来。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苗圃管理不规范”问题。园林绿化公司下属2个苗圃未单独核算。黄河林场下属的2个苗圃多年前移植的苗木,直径过大、移植成本高、成活率低,无法发挥国有林场林业“蓄水池”的作用,无法实现“场圃一体化”。

1、关于“园林绿化公司下属2个苗圃未单独核算”问题。苗木无出入库登记,各工程使用苗木无结算,也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成本核算。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已完成苗圃建档工作;苗木出入库及使用情况,按时向公司财务部月报,掌握苗木生产销售动态营收信息;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制度。

此问题已于2025年3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黄河林场下属的2个苗圃多年前移植的苗木,直径过大、移植成本高、成活率低,无法发挥国有林场林业“蓄水池”的作用,无法实现‘场圃一体化’”问题。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处置成熟木腾空土地。已制定土地腾空计划,5月底完成地上苗木评估,争取采伐限额后实施。二是制定苗木选育方案。结合林场规划及市场需求,培育适配造林需求、契合市场趋势的优质苗木,实现苗圃良性发展。三是完善了“场圃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对上争取支持,开展专业评估,优化管理机制,提升国有林场所属苗圃“蓄水池”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此问题已于2025年5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党组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佳。

1、关于“党组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党建专题会议,部署全系统党建工作;制定印发《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片包联、机关党委统筹协调、各支部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全系统各支部每月持续开展“净美园林”园林绿化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志愿服务深度融合。三是定期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督查考核机制,4月16-18日,对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的今年以来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此问题已于2025年4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佳”问题。部分党支部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务与业务不分,主题党日参会率低,“三会一课”记录不真实。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队伍建设,优化调整党支部班子,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好支部班子组织领导作用。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厘清党务、业务的区别和联系;强化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记录真实、规范。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实际工作,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涵,提高参会率。到莱芜战役纪念馆、章丘方志馆、廉洁家风馆接受党史学习教育、红色教育、廉洁警示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感。

此问题已于2025年5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关于“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短板”问题。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缺位。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缺位”问题。对基层负责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选举成立机关纪委,优化纪委班子组成,强化纪检监察力量。二是开展对8个局属单位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掌握局属单位运行质效,夯实管理根基,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整。督促下属单位对重点(敏感)岗位人员进行轮岗,其中,园林绿化公司重点岗位轮岗17人次。四是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抓好启动部署、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问题清单查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推动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此问题已于2025年5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班子成员没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完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分工,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告制度,规范报告流程、严格会议程序。二是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安排部署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起了以上率下、逐级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闭环;对区纪委监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干部任前谈话、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其中,派驻组廉政谈话1次,覆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2人;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人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1次,覆盖班子成员、有整改任务的相关负责同志19人。同时,在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廉政提醒。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

此问题已于2025年5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关于“整改长效机制发挥效果不明显”问题。党组存在‘过关’心态。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不紧密,没有实现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关于“党组存在‘过关’心态”问题。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局党组全面夯实党组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真抓真改的态度。2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责任分工,针对每个问题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方案落地执行。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机制,集中整改期间,4月7日、4月21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精准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此问题已于2025年4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不紧密,没有实现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问题。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中整改以来,局党组重点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在各项工作安排中,坚持把巡察整改、促进工作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注重与巡察整改工作做好紧密结合。同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修订、新建规章制度15项,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后半篇文章,推进园林和林业绿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

此问题已于2025年5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步,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坚持落实长效机制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坚持把问题整改、促进工作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成果与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队伍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园林和林业绿化重点工作创新突破紧密结合起来,以崭新的政治面貌、严格的组织纪律,为全区园林和林业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31-83238775;邮政信箱: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1095室;电子邮箱:jnzqlyj@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

2025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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