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进行中
征集部门: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开始时间:1781511795000结束时间:1784017395000
按照《关于申请划定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函》(济滨高铁安环函〔2026〕2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等文件要求,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我辖区内需完成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zqgltlswb@163.com,咨询电话:0531--81292729。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5日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及《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我辖区内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序号 | 起止里程 |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备注 |
线路左侧 | 线路右侧 |
|
1 | DK21+930-DK23+470 | 15 | 15 |
|
合计 | 1.540km |
|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长期。
特此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6年 6月 日
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及《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我辖区内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需划定安全保护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严格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规范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以下简称“济滨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保障铁路建设、运营安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34号)及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文件,结合济滨高铁线路实际走向,划定本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并公告。
《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划定、公告等, 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为规范铁路区域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及《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及上级工作部署,我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技术规范,有序开展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工作,全过程严谨合规、流程完整。
章丘辖区内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形成初步成果后,分别向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章丘分局、济南黄河河务局章丘黄河河务局、国铁济南局有限公司、山东济滨高速铁路有限公司、高官寨街道征求意见,并按照意见完成修改。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关于划定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公告》的相关文件资料,党组成员一致同意进行公告。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公告内容主要有4条。
一是明确了起止里程和距离。起止桩号为:DK21+930-DK23+470)(长1.54km),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为左侧、右侧各15米,涉及高官寨街道共1个街镇。
二是规定了禁止事项。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三是告知了法律责任。违反本公告规定,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七章《法律责任》执行。
四是载明了施行时间。施行日期为 年 月 日。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