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部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开始时间:1782464596000结束时间:1785056596000
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更好凝聚全社会智慧,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起草了《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6日。
二、涉及章丘区有关意见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
1.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发送邮件至济南市章丘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jnzqjfb@jn.shandong.cn;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jnzqhbjwkk@jn.shandong.cn,邮件主题标明“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征求意见”。
2.在线反馈网址:请登录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zq.gov.cn/)“政民互动”页面--“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
3.联系电话: 章丘区烟花爆竹禁放联席会议办公室0531-85087068;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0531-83265232。
4.邮寄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1277号章丘公安分局420办公室(邮编:250200);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6楼生态环境分局(邮编:250200)。
三、涉及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关意见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hbjgxfj@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烟花爆竹公告》反馈意见”。
2.在线反馈:请登录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通过“互动回应-民意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3.联系电话:0531-83530037。
4.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17199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邮编:250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烟花爆竹公告》反馈意见”字样。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章丘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章丘区实际,决定章丘区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公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自2026年 月 日起,在济南市章丘区全区范围内(包括划归济南市高新区的13个行政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二、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要求
其他禁放要求按《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6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原《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公告》(章政发〔2023〕22号)同时废止。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 月 日
关于《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目的及决策依据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降低噪声和空气污染,优化群众宜居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重新制定《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修改《公告》的必要性
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会迅速拉升PM2.5浓度,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立足我区实际情况,由于现有禁放区域划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为深入推进全区文明建设,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需对禁放区域作进一步调整,并重新印发《公告》。
三、主要修改内容说明
《公告》将我区原禁放区域修订为章丘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区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
联系人: 于 振
联系方式:0531-83265232;
公务邮箱: jnzqhbjwkk@jn.shandong.cn。
章丘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
关于《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区禁放办起草了《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6日,期间共收到168条意见建议。为科学评估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效应,现将收集到的社会各界反馈意见梳理汇总如下:
一、不支持全区禁放意见情况
(一)民俗文化方面:部分群众反映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民俗文化的体现,在年俗及婚丧嫁娶文化中具有一定的情感寄托作用,全区禁放会导致年味淡化,传统文化传承断层。
(二)安全管控方面:全区禁放管控成本投入大,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基层一线工作负担较重,长期持续管控的压力和矛盾较为突出。
(三)政策优化方面:部分群众建议避免采取单一禁放模式,应结合辖区实际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管控,兼顾公共安全与群众过节的现实需求。
二、支持全区禁放意见情况
(一)燃放安全方面:火灾风险、人身伤害事故防不胜防。春节期间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其中烟花爆竹燃放是主要诱因。每年除夕至元宵节,各医院急诊科收治许多因烟花爆竹燃放操作不当,导致的眼外伤、手部炸伤、面部灼伤等病例,其中不乏儿童和青少年,有的甚至造成终身残疾或者失明。
(二)公共秩序与道路安全方面:大型烟花燃放占用道路或者广场,散落碎屑影响路面通行,同时吸引大量群众围观,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扰乱正常公共秩序。
(三)环境影响方面: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PM2.5、PM10、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瞬时浓度飙升数倍至数十倍,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形成持续数日的重污染天气。同时,集中燃放后的满地碎屑为城市环境清理带来麻烦。
(四)噪音污染方面:除夕夜烟花爆竹声响普遍超过100分贝(远超夜间45分贝的国标限值),严重干扰居民休息,特别对老人、婴幼儿等人群影响较大,甚至会引发心脏病患者不适,深夜和凌晨的“突然巨响”更是对全体居民休息权的侵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区政府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对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评估政策执行效果,并结合实际不断优化相关政策,定期跟踪对比火灾警情、空气质量、噪音投诉等核心指标变化,持续强化管理措施,全力保障城市人居环境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