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深度融合,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抓牢抓实,确保财政法治建设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中心组专题学法1次,党组扩大会学法3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次、集体学习4次。制定《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机关干部开展系统性学习,确保学习成效落地。
(二)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全年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注重保障法治建设经费足额纳入部门预算,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坚持以上率下,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重大财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均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牵头修订《中共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需经党组讨论和决定的本单位重大问题清单,制定《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评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开展财政普法工作。规范执法资格管理,2025年我局7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全部通过,实现持证上岗全覆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续开展涉众非法金融风险防范,防非反诈宣传覆盖群众3万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组织全区70家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参加济南市举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视频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采购人的政府采购业务水平;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2次,推动法律宣传直达基层、贴近群众。
(二)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会同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5年全区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组建专项整治检查组,针对查出问题进行相应处理、处罚;对全区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无证经营”机构,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向“合规发展”转型;对3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针对发现问题督促部门抓好整改,强化财经纪律约束。
(三)深化法治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各类监督,2025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均按期完成答复,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等信息129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法治思维不够到位,在财政政策制定、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等工作中,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二)法治保障能力有待加强。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理解不深、运用不熟练;法律顾问参与日常业务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三)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针对性和创新性不足,对新兴领域、重点群体的普法精准度不够;政策解读不够通俗化,群众对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理解度有待提高。
四、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将聚焦问题短板,强化靶向发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想引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推动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二)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建立常态化法律意见咨询渠道,确保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点项目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平台,针对企业、基层单位等不同对象开展“定制化”普法服务,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覆盖面。
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