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健民医药有限公司柳沟药店等209家食品经营者:
本局此前已发布《食品经营许可拟依职权注销告知书》,明确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法定权利,并设定异议期限。现公告期限已全部届满,你单位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亦未提出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局现依法作出依职权注销决定:
一、对附件所列全部市场主体所持《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二、对应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许可证编号永久不再核发、不再重复使用;
三、相关主体须立即停止一切食品经营活动,不得继续使用已注销许可证件开展经营。
如不服本依职权注销决定,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亦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主题及许可证明细20260703.xlsx
联系电话:0531-83278266;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三楼市场准入科
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