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公告

济南翼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财富大厦B座421):

李长青于2025年12月16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日,我局作出补正材料告知书;2026年9月29日,我局受理其申请。因《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编号:ZG举字2026080号,内容如下:

李长青(身份证号码:5321241985****0911)于2025年12月16日以“本人是你单位职工。2025年4月13日下午,按照单位安排,李长青到嘉兴市客户处安装光伏板(具体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塘北村朱家浜55号),在屋顶安装过程中,不慎摔落致伤。在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胸骨骨折、肺挫伤等”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人力资源负责人于二十日内将单位答复意见书等有关材料(劳动合同,职工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送达我机关并接受调查询问。

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本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

联系电话:0531—83215776(社会保险科)  



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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