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添翼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安莉芳路与经十东路交叉口北220米李福工业社区213):
王友奎于2026年8月14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作出时间:2026年10月16日)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编号:ZG举字2026084号,内容如下:
王友奎(身份证号码:513525197204022113)于2026年8月14日以“本人是你单位职工。2025年12月9日下午,王友奎在你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项目名称:山东外事职业大学科教园区项目二期)从事木工工作,在十九号楼施工,在码木方过程中,被钢管砸伤左手。在章丘区圣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诊断为:左拇指末节指骨骨折”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人力资源负责人于二十日内将单位答复意见书等有关材料(劳动合同,职工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送达我机关并接受调查询问。
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本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
联系电话:0531—83215776(社会保险科)
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