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潘未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房屋产权人提交的行政撤销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济南市潘未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冒用其地址信息取得企业登记,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企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之规定。现依法对济南市潘未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45日。济南市潘未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可向我局提出异议,公示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撤销济南市潘未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的设立登记。
企业名称:济南市潘未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MAEP9MFN8B
设立登记时间:2025年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黎皓阳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经十东路以南清绣大街南延以西1号楼明泉大厦904室
公示期:2026年3月9日-2026年4月22日
联系人:李志超 董玮
联系电话:0531-83216872
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