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依职权注销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但主体资格已注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现将基本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告,请相关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单位将按流程启动依职权注销程序。


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第三批).xlsx

联系电话:0531-83278266;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三楼市场准入科

 

                     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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