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向我区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20批360件,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和验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4日至9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0531-83316967

受理时间:8:30—17:30(工作时间)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济南市章丘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致电反映。

 



 

济南市章丘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