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Brucella)的细菌(简称布氏菌)侵入机体,引起传染-变态反应性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属自然疫源性疾病,临床上主要表现为病情轻重不一的发热、多汗、关节痛等。布病是以家畜为传染源的人畜共患病,病原体是通过感染的动物(人畜共患病),它们的排泄物和污染的食物进行传播的。由于检疫制度的不健全,许多未经检疫的家畜频繁流动于市场,造成传染源的输入与输出,势必引起布病的爆发与流行。布病是世界性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目前流行范围仍较广,几乎遍布世界各地。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其中有170多个国家有布病疫情报告,其余的国家因受战乱等各原因的影响未公布疫情。开始发病时会伴随着中度发烧,急性发作时夜间发烧会加重,肝大,脾大或淋巴结肿大是这个时期的特征. 体温波动式的间歇性发烧是马尔他布氏杆菌和猪布氏杆菌感染的特征,疾病不会自行痊愈或转变成慢性病。对于慢性疾病,临床症状有很多种,可能导致多个器官或脏器系统,骨骼或关节的病变,感染组织中可观察到具有组织学特征的肉芽肿。主要侵犯的脏器1)运动系统:关节肌肉疼痛。出现膝关节、腰、肩、髋、肘等关节痛。(2)神经系统:可引起神经干涸或神经根的损伤,导致神经痛。出现腰痛、臀部疼痛、腿痛等。(3)呼吸系统:部分患者发生间质性肺炎而出现咳嗽(4)消化系统:急性期病人个别因肝脏损害较重,而出现尿黄、巩膜黄染、肝区不适、食欲减退等消化道症状(5)泌尿生殖系统:男性患者因睾丸炎或附睾炎而出现睾丸疼痛及小腹痛。慢性期可出现精索神经痛,以致出现阳痿、遗精、性机能减退等女性患者可出现乳房肿痛、腰痛、小腹痛、月经不调、闭经或流血过多,白带过多、性欲减退、早产、流产、死胎等表现还可发生肾炎、肾盂肾炎、膀胱炎。
临床表现
布病临床表现是多种多样的,许多疾病的临床症状在布病患者身上均可见到。病情轻重差异也较大,尤其近些年非典型病例颇不少见。 (一) 潜伏期:一般情况下潜伏期1~3周,平均为2周。个别病例潜伏期长达1年之久。 (二) 前躯期:目前多数病例发病缓慢,少数起病急骤,一般类似感冒。 (三) 主要症状、体征:à发热:布病患者最常出现的症状是发烧,典型热型为波浪式起伏,故曾称布病为波状热。但目前少见此类病例,多为低热,间歇热等。á多汗:在晚上增多,出现盗汗,汗质较粘。关节肌肉痛:在急性期这种痛常呈游走性,主要是在大关节。慢性期疼痛限局于大关节。?其他症状体征有乏力、精神不振、皮疹、肝脾淋巴结肿大、睾丸肿大、关节肿大、皮下结节出现等。 (四) 分期:布病分期始终悬而未决,从不同角度可将布病分为不同期,各有利弊。在1977年我国布病工作者将布病分为急性期、慢性活动期和慢性相对稳定期。
治疗原则
(一) 抗菌疗法:适用于急性期或慢性活动期病人治疗。常用抗生素有四环素、链霉素、强力霉素、利福平等,一般是21日为一疗程,间隔5~7天再治1~2个疗程。(二) 特异性脱敏疗法:适用于慢性期过敏症状较强者,常采用布氏菌苗、菌素等各类布氏菌抗原制剂。这种疗法反应较大,应慎重进行。(三) 中医中药疗法:适用对各期病人治疗,对慢性期病人尤为常用,依不同症状体征进行辨证施治。除上述主要治疗方案外,还可依不同情况予以某些辅助疗法,如理化疗法,激素治疗,免疫调节剂治疗及外科疗法等。
控制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健康教育:关于防治布病的宣传教育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人感染布病是来自于染疫的家畜,尤其是羊、牛、猪等。主要传播因子是流产物、乳、肉、内脏、皮毛等。
(2)布病是可以预防的,而且是可以自愈和治愈的,增强信心。
(3)宣传对象主要是与牲畜接触密切的一些职业人群及疫区和牧区的居民,如兽医、放牧员、饲养员、屠宰工、挤奶工及乳肉加工人员等。
(4)宣传教育应与畜牧业发展及脱贫致富结合起来。
2.免疫接种:在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主张给人预防接种,我国是其中之一。人用菌苗系104M(B.abortus)冻干弱毒活菌苗,以皮上划痕进行接种,剂量为40~50亿/人次。低温避光条件下运输,在4℃下保存。免疫对象仅限于疫区内职业人群及受威胁的高危人群,接种面不宜过广,而且不宜年年复种,必要时可在第二年复种一次。对孕妇、泌乳期妇女、年老体衰者及有心、肝、肾等疾病患者不宜接种。104M苗也可采用滴鼻方式免疫。
3.检疫淘汰疫畜、隔离疫畜培养健康畜,以及畜群免疫接种等是预防布病的重要措施。
(二)病人、接触者及其直接接触环境管理:出现布病患者应按传染病管理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间及程序进行报告,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因布病人不传人,故对病人及接触者均不需隔离等处理。对患者所居住环境等也无需特殊处理,但应对周围人群进行布病检疫,发现可疑者应及时处理;对引发布病的传染源必须追查,对患者家中及邻居饲养家畜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牲畜流产状况、患者接触牲畜历史,接触程度,食用乳肉或内脏情况等。对查出的可疑畜及乳肉制品等应及时有效处理。
(三)流行期措施:当出现布病暴发流行时应尽快采取紧急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组建临时领导机构,包括当地人兽医的医疗行政管理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尽快与上级有关行政和业务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迅速利用现有的通讯宣传设施等进行宣传教育。2.对现患及时诊断和治疗,并对周围人群进行检疫。3.对传染源进行调查和管理。一般采用专访及座谈,并对牲畜进行检疫。确定外传性(即疫畜来自外地)及内源性(本地疫畜)。查出的传染源及时处理(隔离和淘汰),对各类传播因子,如流产胎儿(牛、羊、猪等),污染乳肉等应做消毒处理或深埋、焚烧等。对传染源曾栖息之处应予以消毒处理。4.预防接种,对疫区内高危人群(包括职业人群及非职业人群)予以104M苗免疫;对健康畜或畜群进行预防接种:牛应以S19免疫,羊应以S2苗免疫,因对猪无合适疫苗应注意观察。5.总结报告,上述一系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后应写出行政和业务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