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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8100420588XX-B/2023-6388520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章政发〔2023〕2号
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3-03-17
2023-03-17
有效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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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章丘区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区气象局,0531-83329121)


济南市章丘区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气象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济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22〕22号)要求,结合我区气象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东强区提供坚强气象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较好满足章丘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系统完备、功能先进、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预报空间分辨率达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分钟级,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超过90%,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5%,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超过45分钟,公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服务章丘高质量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稳固,章丘气象事业整体实力走在全省县级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

1.建设智能精密的综合监测系统。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将两要素区域自动站、四要素国家天气站全部升级为六要素型;在三王峪、锦屏山等风景区建设景区气象观测站。建设P波段风廓线雷达、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对流层量子激光测风雷达、云雷达和微波辐射计、闪电成像阵列系统等垂直探测设备。推进多部门站址共用、设备共型、数据共享的统筹集约化气象观测体系建设。加强综合气象观测和应急移动气象观测装备保障,发展智慧灯杆等“泛在感知”的社会化智慧气象观测。依法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无缝精准的预报预警系统。加强突发灾害预报预警以及气象影响和风险预报能力建设,拓展气象预报业务一体化平台应用。做好省、市级气候预测产品解释应用,提升冰雹、雷雨大风以及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预警能力。加快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努力构建无缝隙、智能化现代预报业务体系,不断提高预报精准度。(区气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章丘黄河河务局、章丘水文中心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智慧精细的气象服务系统。充分依托数字政府系统建设资源,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菜单式“气象插件”和数据共享,构建“云+端”气象服务。运用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建设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提升智慧气象服务精细度。加强重要天气“递进式”预报服务预警能力建设,实现气象预报、预警及实况等产品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区气象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安全高效的信息网络系统。积极推进数字气象融入“数字章丘”公共基础平台建设,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的综合应用,增强气象数据资源支撑能力。强化数据共享服务,推进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区气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大数据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强化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多员合一”的网格员队伍。开展面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直通式报告,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红色预警信号“叫应”机制。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开展气象灾害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完善防雷安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强化防雷安全监管数据共享共用,提高防雷安全监管能力。(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能力。进一步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的通知》,构建政府主导、气象部门制作发布、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传播的长效机制。强化基层网格员和气象信息员气象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再传播职责,鼓励社会机构、志愿者依法传播气象预警信息。推动气象预警融入应急广播体系,实现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区气象局牵头,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应对能力。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形成数字化、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开展基于网格预报和致灾阈值的风险预警业务。强化气象科普供给能力,推进章丘气象科普文化基地建设,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区气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能力。加强云水资源开发,增设人工增雨(雪)地面催化剂发生器。以粮食主产区、泉水涵养区、生态保护区为重点,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助力重点泉群持续喷涌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作业队伍、作业指挥及作业条件识别、效果评估等能力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实施作业站点、作业装备升级改造,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优化农业监测站网布局,升级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设施农业气象观测站。开展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的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推进气象服务全面融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特色产业气象服务能力,建立大宗粮食作物和章丘大葱等特色经济作物气象致灾指标。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评估,提升保障粮食安全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气象服务能力,助力节粮减损。开展关键农时季节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开展名特优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开展粮食、果蔬等领域气象保险指数服务。(区气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城市气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城区防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科学加密布设气象探测设备,提高城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抵御各类气象灾害能力。加强城区生命线安全运行、能源保供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积极推进气象数据接入章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打造气象智慧应用场景,赋能数字城市建设。(区气象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实现气象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等生命线调度部门的联防联动和数据共享互融,气象精细化、数字化产品融入各类城市安全运行指挥系统。开展灾害性天气对供水管道、供暖设施、电力设施、燃气设施等生命线安全运行的风险预警。为重大工程、重大活动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智慧气象服务。(区气象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工作

1.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气象服务支撑。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高效、畅通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针对重污染天气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气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提升城市气候韧性。根据市场需求对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水平

围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多元化服务需求,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建立互联网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公众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机制,推动主要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区气象局牵头,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协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

聚焦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将相关气象业务技术研发纳入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加大气象科技项目支持力度。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交通等行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协调发展,鼓励在防灾减灾、农业、生态、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实施科研攻关。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章丘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深入落实省市气象创新人才计划,依托科技创新团队、气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培养高素质气象科技人才队伍,争创发展优势。(区气象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技事业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建立区气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保障机制。(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气象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加强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区气象局牵头,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财政保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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