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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章丘区2018年棚改旧改明水街道老四中 周边沿街部分改造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1137018100420588XX-B/2020-3934437
章丘区政府
2020-06-28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章丘区2018年棚改旧改明水街道老四中 周边沿街部分改造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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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章丘区2018年棚改旧改明水街道老四中周边沿街部分改造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章丘区2018年棚改旧改明水街道老四中周边沿街部分改造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原则同意章丘区2018年棚改旧改明水街道老四中周边沿街部分改造建设项目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89公顷(合58.31亩),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其中地下2.5万平方米计入地上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约3.75万平方米,地上容积率不大于2.8,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48%,绿地率20%。

三、规划用于指导项目各项建设,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

四、你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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