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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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按照市、区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济南市章丘区纪委办公室《关于聚焦“五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明水街道实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明水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水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31日
明水街道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以此专项整治为契机开展全面摸底,对责任作风、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排查任务
(一)责任作风问题。1.三资中心和其他涉农的职能部门、村居财务人员对“三资”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2.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非现金结算、承包经营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3.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4.报账不及时,理财流于形式。5.民主议事形式和程序欠缺,重大事项不执行“四议两公开”(五步议事法)。
(二)违纪违法问题。1.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公款私存、私设账外账、坐收坐支、白条挂账、抵顶发票入账;违规领取、冒名替领、使用、报销集体资金。2.违规出售、出租、出借或非法占有、占用集体办公用房、厂房车间、农业项目设施等集体资产。3.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和承包经营规定发包集体土地、房产等集体集体资产处置;签订合同文本不规范、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逾期不收缴承包费等;不使用“签章流程”、时间节点后仍使用村委会名义签合同的。4.村级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不按招标额度分级招标等。
(三)其他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5日前)
印发工作实施意见并组建工作专班,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问题清查阶段(2022年4月6日-4月30日)
坚持问题导向,以前期巡察、审计中列出的问题整改为标准,办事处工作专班和各村居围绕本次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事项,要进行重点研讨、拿出方案、重点核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1日-10月31日)
各村居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规范措施,全力抓好整治工作。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整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
根据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适时公布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资中心、各村居要针对集中排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山东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是聚焦“五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办事处高度重视,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办事处成立三资中心、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见附件1),按照上级要求和村居工作进展,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遇到的共性问题,认真会商研究,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对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明白纸、入户走访、党员大会、村民(成员)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等,引导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街道设立公开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及时解释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要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工作调度。一是实行一月一上报。每月28日前由三资中心牵头汇总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表”报上级;二是实行一月一核查。利用每月财务报账时机,认真核查农村“三资”管理的动态;三是重点问题及时督查。对反映的和发现的“三资”问题及时跟进工作,以落实制度促进整治效果。
附件: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名单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系方式
附件1
明水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王 民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徐加利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单吉刚 民生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孙盈昌 明水管理区党总支书记
张洪波 吕家管理区党总支书记
王继勇 王白管理区党总支书记
高 永 柳沟管理区党总支书记
张 雷 后营管理区党总支书记
王振海 牛牌管理区党总支书记
周明江 监察室副主任、热线办主任
刘 刚 民政所所长
马来强 三资中心主任
韩秋菊 财政所副所长
韩丽丽 三资中心副主任
逯艳蕾 三资中心副主任
附件2
明水街道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整治
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公开电话:韩丽丽(三资中心)83213393
刘 刚(民政所) 83212640
韩秋菊(财政所) 83212098
三资中心公务邮箱:jnzqmsjdjzzx@shang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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