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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1370181004205740A/2026-6735097
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6-06-03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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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有关企业:

现将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抓好2026年度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1.镇街相关部门要强化政策宣传动员,通过多渠道精准提供评价标准、申报流程等指导服务,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评价入库。

2.参评企业需严格对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及省通知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申报数据,上传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申报数据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参评企业需合理安排系统申报时间,在申报窗口期(6月1日-8月31日)内尽早提交申报,避开截止日前集中填报高峰,确保申报流程顺畅,避免逾期影响参评。

4.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将对通知明确的五类企业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现场核实企业经营状况、科技人员、研发活动、知识产权等情况。

创新发展与促进部:0531-83518969 0531-83270205

申报系统支持电话:0531-88785651

附件:《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章丘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6年6月3日

附件: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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