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鲁能实验小学饮用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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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区鲁能实验小学
饮用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我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我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1.组长:王文科 13869150165
2.副组长:马玲13853168160
事件发现人向马玲副校长报告,马校长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体局报告事件发生的情况和初步处理情况。
3.救治:学校保健教师及有关人员初步救治。
4.现场保护:后勤保障部及安全保卫部相关人员 李艳 高瑞勇 王北京
5.协助调查:校长、后勤保障部及安全保卫部
三、具体措施
1、当学校从市政供水管网引入的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供水和卫生行政部门。
2、当学校直饮水设备出水水质不达标或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直饮水设备供应商。
3、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学校应按法定程序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4、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直饮水设备。待事件排除,检测直饮水设备出水水质达标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
5、学校饮用水停水期间,学校应采取措施保障充足的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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