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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杨胡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济南市章丘区杨胡小学
2026-03-05

济南市章丘区杨胡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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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胡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必须于7:10之前到校,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于(春冬季1:00,夏季1:30)前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上午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体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体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9、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非业务性及其他娱乐活动,如检查发现按旷工处理。

10、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

11、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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