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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轮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1370181004205353X/2024-6545046
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4-02-29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轮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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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1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七巡察组对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项目建设专项巡察。8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12个主要问题,并提出建议措施,我们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加强对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整改台账》等相关文件,分解任务目标、督促整改落实。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及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高伟同志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定期调度工作,责任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2023年9月28日,召开专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该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巡察整改期间,分管区领导亲自审定巡察整改方案和台账,多次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帮助解决重点问题。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6个,完成率50%;完成阶段性目标并需长期坚持的6个,占50%。

(一)关于局党组对各级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传达学习不重视:经查阅2020年至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未发现学习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记录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2023年9月28日、10月16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2024年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内容。各党委、党支部据各自业务特点,通过组织营商环境专题学习培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党日等活动做好相关问题整改,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到底、见实效。二是积极组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学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列入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督促责任部门开展培训宣传活动。

(二)关于全局没有形成学习营商环境领域相关政策的浓厚氛围。尤其是非业务科室认为与营商环境无关,有放松学习的倾向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摆上突出位置,围绕“一窗办理、一次办成”目标,组织业务部门对全局103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审报材料等关键节点进行认真梳理,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服务。二是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在服务窗口发放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材料,利用公共交通车辆电子屏播放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标语或视频,工作人员在日常走访、督导过程中对运输经营业户开展现场宣传,实现重点场所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全覆盖。

(三)关于交运局与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职能融合不够,不利于形成工作合力。比如公路事业中心人财物仍独立运行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讨论职能融合问题。二是经过整改现在财务、人事管理工作已与局机关相关科室融合完成。三是涉路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开展顺利。

(四)关于2020年至2023年,公交客运、交通执法、出租车等领域12345热线投诉数量大,影响全区营商环境形象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分四批参加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轮训考试,截至10月12日,129名执法人员已全部通过考试。通过学习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了执法水平及形象。二是延长执法时间,按照“持续打击、变化节奏、出其不意、各个击破”原则,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定时与不定时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非法营运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从严查处出租车驾驶员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共查扣黑出租及非法网约车170辆,处罚正规出租车的不规范行为29起,有效净化了客运出租市场。三是制定出台十一假期期间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区域、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在高速路口、明水古城周边,大学城、重点商贸区、章丘火车站、高铁章丘北站开展不间断巡查执法,保持对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四是对正规出租车不规范营运行为依法处罚后,第一时间由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督促各出租公司对其所属违法违规车辆实施停运、学习等处罚措施。

(五)关于存在问题:政策宣传渠道传统单一,推广环节没有做到深入广泛,导致一些企业对颁布的政策不清楚或了解得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9月8日在融媒体中心“阳光政务热线”节目中,党组书记、局长高伟同志对城乡交通运输工作职能、重点项目、业务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让人民群众对城乡交通运输行业新政策更加了解。二是在解答济南市12345市民热线的过程中对新政策进行了解释和宣传,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三是利用工作之便通过新闻报道、工作汇报、宣传单、美篇等多种形式,对新颁布政策的进行了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在这方面的宣传达30余次。

(六)关于黑出租车、网约车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扰乱市场秩序,构成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广泛宣传。发放《致全区出租车驾驶员朋友的倡议书》260份、《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630份、《拒乘黑出租的倡议书》3400份。二是延长执法时间,按照“持续打击、变化节奏、出其不意、各个击破”原则,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定时与不定时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非法营运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从严查处出租车驾驶员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23共查扣黑出租及非法网约车201辆,处罚正规出租车的不规范行为29起,有效净化了客运出租市场。三是畅通黑出租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的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建立了“疑似车辆黑名单”,在日常执法中对“黑名单”中的车辆重点检查,证据确凿的依法查处。四是在各中队流动巡查执法基础上,抽调人员成立机动中队。机动中队全天待岗,随时出击,使黑出租车、网约车监管执法工作更精准、灵活。五是督促区政府成立交通枢纽综合整治工作专班。专班由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建投公司、火车站派出所、绣惠街道、埠村街道等单位联合成立,各单位依职责做好火车站周边执法工作并维护好客流秩序,2024年1月已查扣黑出租及非法网约车30辆,处罚正规出租车的不规范行为3起。

(七)关于执法大队执法不严,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同类案件存在不同处罚标准,同是超限行使处罚金额不一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目前治理超载超限分两种方式,路面的联合治超中,发现的超限行为由交警部门处罚;非现场点位抓拍的超限行为由我局处罚(处罚标准是每超一吨罚款500元,最高罚款额不超过3万元),两个部门的处罚标准不同;同是超限行使处罚金额不一。二是首次违章和多次违章的处罚标准也不相同。三是根据2022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因此对非法网约车的处罚存在同类案件不同处罚标准。四是2023年9月6日,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案件审核委员会的通知》,对我局做出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实施监督检查,严格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真正做到处罚公平、公正、透明。五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考试,截至10月12日,129名执法人员已全部通过考试。六是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实施执法活动,对不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给予组织处理,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持良好执法形象。七是对案件处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广大业主的监督。

(八)关于交通服务企业发展助力项目建设的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如江河未来城项目配套园区道路承诺规划三条,目前只有一条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服务于雪花啤酒、临工工业园区等企业的轻卡路、轻卡西路已建成通车。

(九)关于出租车数量少,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公交车运力不足,公交密度和覆盖面不够,不能满足企业职工和群众出行需求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出租车市场进行了调研,我区巡游出租车指标数为318辆,现实际运营仅有232辆,出租车数量应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配置,随着合法网约车数量不断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巡游出租车出租车数量逐年下降,驾驶员收入呈逐年降低趋势。二是今年以来开通4路支线、12路支线;优化调整5路支线、10路支线、14路、17路、17路支线、19路、102路、105路、111路公交线路方便周边市民出行。

(十)关于公交助力企业发展,服务企业职工公交出行诉求有短板,公交站点设置需进一步优化。比如:走访企业KPF,企业反映往东是山大龙山校区站,但那里没有人,往西是中白产业园站,企业职工无论从哪边下都得走十来分钟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5月23日,22路线已增设开辟艾福公交站点。现公交公司已移交产发集团,我局将进一步协调产发集团,优化调整线路、增加站点设置,方便群众出行。

(十一)关于(1)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10余处镇街工班直接出租,且出租合同不规范,个别工班出租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2)区交运局下属交管所和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部分房产(班房)长期闲置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闲置公路工班房租赁合同进行了认真梳理,采用统一制式的租赁合同进行续约。下一步公路中心将把出租房屋租赁工作交由区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杜绝资产处置不及时及长期闲置问题发生。二是镇街闲置交管所拟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现已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函。三是闫家峪、相公工班及老龙山交管所、刁镇未房改楼房已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列入出售计划。明珠北区四间车库及平房、锅炉房等资产正处于出租状态,租金已交区财政,待租期届满后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十二)关于警示教育活动力度不深不透,效果不佳,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违法违纪问题多发频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收受节礼等行为时有发生,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人情执法仍有信访反映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邀请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给我局上廉政党课、参加“学讲话、促结合、尚勤廉”官箴文化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行廉政教育,使廉政风险防范关口前移。二是利用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进行随机廉政教育;三是注重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给予组织处理。四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防止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节礼的行为。截至目前,共组织廉政谈话一次,445人次,党组书记、局长高伟同志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五是2023年9月6日成立案审委员会,对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效避免了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人情执法情况问题的发生。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整改,我局在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过程中,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抓好整改。

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工作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制定学习计划,引导全体干部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贯彻到创新实践中,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职责,落实整改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局党组负总责,健全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责任领导落实整改工作措施,各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继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新进展。

(三)健全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

局属各责任单位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及时研究部署,健全相关制度,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发挥局党组示范作用,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各级提出的相关要求,积极担当作为,继续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为济东强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290046;邮政信箱:民泰路318号章丘区交通运输局;电子邮箱:zqjtysjjw@163.com。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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