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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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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07-02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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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全区交通运输领域高质量发展,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和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化服务,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和目标,着力解决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和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的决策部署,聚焦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我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交通区”创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交发〔2023〕1号)、《济南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济政办发〔2020〕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为载体,科学构建信用风险指标体系,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创新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解决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加快构建“让守信者降成本,让失信者付代价”的章丘区交通运输信用奖惩体系。

四、主要措施

(一)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模式,将全区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统一进行归集公示至区政府网站,按照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二)全区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济南市交通运输领域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准,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分别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质量信誉考核分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出租车客运等领域。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根据济南市交通运输领域质量信誉考核相关文件等进行评定,质量信誉考核一般为一年一次。

(四)根据监管对象信用评价结果,科学制定监管工作计划,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对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查,年度抽查企业比例5%左右可以优先享受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激励措施。

(六)对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同时,为其提供政策法规宣传、业务辅导等服务,帮助其提升依法执业水平,提高信用等级

(七)对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推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提高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提升企业的合规经营能力。

    (八)对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对监管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

(九)对信用风险主体开展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等特定检查以及上级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检查,从其规定,不受本方案限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分级分类监管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至关重要,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该工作的重要性,抓好各项工作,严格对照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本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二)明确任务目标,实施动态管控。各相关单位、科室应以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灵活调整监管对象的等级,结合行业实际科学编制监管计划,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全力提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质效与水平。

(三)压实主体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单位、科室要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切实扛起本行业领域信用建设与监管的主体责任,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高质量落实见效。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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