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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11370181004205425N/2024-6555099
区民政局
2024-03-08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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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厅“1261”工作思路和市局工作安排,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树牢有解思维,提升善解能力,对标对表全区“六大行动”,深入实施“七大提升工程”,扎实履行新时代民政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东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实施民政党的建设提优登高工程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管,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常态化开展纪律和警示教育,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

3.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正形象、树新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抓好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对照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好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过紧日子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4.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聚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党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促进党建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发展,争创区直机关示范党支部和党建创新创优项目,打造具有鲜明民政特色的机关党建品牌。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开展领导干部“四带头”和机关干部“四学四比四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131”督办机制等具体活动,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作风,引导民政干部爱岗敬业、担当作为,着力保障全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社会救助改革提标扩面工程

5.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1114元/月、884元/月,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的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296元/月、491元/月、982元/月,同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

6.加大社会救助扩面覆盖。加大“救急难”力度,“一事一议”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助其渡过难关。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确保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愿进全进”。在兜住现有政策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工作重点向低保边缘群体和支出型困难群体拓展,适度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7.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继续实施“情暖夕阳”项目。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三主动”救助机制,推动社会救助由“被动申请”向“主动发现、主动救助”转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施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形成梯度救助、综合救助格局。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强化审计巡察整改结果运用,定期开展疑点数据排查比对,做到“不贰过”。立足作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大力开展社会救助创新改革实践,积极总结提炼“暖心工程”“遗赠抚养协议”等创新经验做法。

三、实施养老服务事业提档升级工程

8.着力增加服务供给。立足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统筹推进新建农村幸福院。按需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现有设施使用面积,闭环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确保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优先支持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继续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提升工程,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充分发挥社区基金、幸福家园等村社互助工程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幸福院开办老年食堂、设置助餐点,进一步完善县域养老服务设施“一张网”。

9.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运营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各类设施连锁化、标准化运营。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聚焦管理使用和作用发挥,实施差异化奖补,引导运营主体管好用好养老服务设施。扎实开展养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力量精细、精准、便捷优势,织密兜牢老年人关爱服务网底。选树打造一批全市、乃至全省示范养老服务设施,以示范创建带动全区养老服务水平综合提升。

10.着力加强创新实践。围绕打造“百脉颐养”品牌,立足医养结合、旅游业态等优势资源,积极推动将养老服务与健康、养生、旅游和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养老志愿服务,着力打造一批养老服务创新实践案例。

四、实施社会福利事业提速进位工程

11.切实加强孤困儿童福利保障。将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2228元/月和1865元/月,严格落实儿童福利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强孤困儿童摸底排查和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对孤困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时动态掌握,及时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存在的风险漏洞。高质量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与爱童行”公益活动,不断深化孤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深化职能部门单位协调合作,充分调动部门单位、镇街及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能力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

12.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关于收养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档案管理等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13.切实做好残疾人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关爱福利事业。将一二级、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23元/月和不低于168 元/月,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01元/月。增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监管能力,推进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回头看”,持续推进“跨省通办”服务。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行动,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缓解负担。

14.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服务。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作用,持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确保发现一个救助一个。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健全公安、卫健、城管等部门协同机制,积极引导志愿者、专业社会力量等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实施专项社会事务提质增效工程

15.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服务保障好清明节祭扫,进一步提升殡葬领域治理水平。持续开展殡仪馆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动五顶山殡仪馆启动运行,推动殡仪馆设施设备及环境改造提升,深化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做好殡葬服务保障工作。立足全省“礼安齐鲁”丧俗改革试点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开展生命教育服务,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全力打造“礼安章丘”丧俗改革品牌。

16.创新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大力推进婚俗改革,结合我区地域特色,积极筹办特色鲜明的集体、绿色、慈善婚礼,婚恋交友等活动,满足新人个性化需求。持续开展婚俗改革宣讲“七进”活动,引导群众建立、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不断强化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定期邀请心理咨询专家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水平,结合“幸福泉城”婚姻家庭情感公益热线,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持续做好婚前辅导、婚姻关系调适和离婚冷静期辅导服务。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八部门强化婚介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7.强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安排,联合相关区县完成边界联检工作,加强界线界桩管理。确保边界和谐稳定。立足全省乡村地名管理试点区建设,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进一步推进红色地名文化、黄河地名文化、乡村地名文化的挖掘、保护与传承工作,打造章丘特色地名文化品牌,年内至少打造2个地名文化主题社区(特色村)。

六、实施推动社会组织提能砺为工程

18.强化党的领导。要加强理论武装,结合社会组织法人培训等适时举办社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管理机制,加强负责人人选审核,着力提升“两个覆盖”。要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擦亮“红领章社”党建品牌。

19.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对社会组织常态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开展社会组织涉企收费检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降低会费,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加强举报处理、抽查审计、重点检查、信息公开,形成对社会组织人、财、物、事、信等环节的多方位监督,推动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社会组织法人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监督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要引导社会组织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协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议事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

20.服务中心大局。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重点工作,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结合属地街道、村(居)、社区实际情况,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战略,激发社区社会组织活力,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

七、实施慈善促进事业提量壮大工程

21.发展壮大慈善力量。引导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重点培育具有扶贫济困、救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功能的慈善组织。支持慈善组织在资金募集、志愿者动员、项目实施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镇街、社区(村)设立社区基金,盘活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进一步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和社区基金融合发展,实现基层慈善事业发展。认真实施开展“人间真爱 助老助浴”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安全、舒心、专业的助浴服务,

22.拓宽慈善参与渠道。深化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协作,共同开展慈善服务。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发展志愿服务队伍,持续壮大“长者互助食堂”志愿服务队伍,努力打造成在全市具有明显影响力的慈善活动。

23.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一日捐”全民慈善活动,引导慈善力量在乡村振兴、济东强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引导村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完善慈善资源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在救助政策、救助对象认定、信息共享等方面无缝对接,实现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协同合作、资源统筹、相互补充、各有侧重。

24.加强慈善监督管理。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事中事后监管,重点监管款物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及实施效果等关键环节,推进依法治善、依法行善。畅通公众监督举报途径,加大社会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的监督力度,增强慈善事业公信力和透明度。支持捐赠者、受益者、志愿者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保障捐赠人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知情权。

八、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25.规范干部人事管理。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和调整配备,做好“三定”方案及内设机构调整优化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干部平时考核、人事管理等制度,推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常态化。加强考核激励,做好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工作,营造担当进取、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26.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在系统内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工作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从严落实民政重点领域、重大决策等信息网上公开,自觉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力打造“阳光民政”“法治民政”。

27.加强民政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树立“大宣传”工作理念和构建有效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媒体宣传报道、宣传品牌培育和先进典型选树,积极反映民政工作新经验、新做法和新成效,讲好民政故事,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民政工作。

28.强化民政资金管理。加大预算资金执行力度,认真做好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协调推动民政事业费稳定增长,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29.切实加强保密工作。严格做好保密工作,落实好党管保密的制度机制,强化民政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教育,健全保密制度,规范保密管理,推进保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严格办公设备和文件资料、会议、公章管理,严格涉密工作程序,确保实现保密工作常态化。

30.强化局下属单位管理。加强民政下属单位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班子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运行,强化督察检查,推动下属单位党员干部精神状态明显转变、内部运转更加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九、积极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

31.毫不放松抓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督导镇街落实属地责任,落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深入推进社会事务、养老服务、殡葬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确保问题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消除。

32.持续抓好信访稳定。做好信访接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初信初访,帮助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强化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做好政策解读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收集研判,找准风险点和责任点,及时落实稳控措施,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严格执行落实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三个一”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

33.坚定不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持续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开展正面积极的思想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意识形态风险识别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34.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回应困难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告知、主动发现、救助帮扶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全面督促落实街道(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对象实施24小时先行救助。加强孤困儿童、留守儿童救助保护,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避免其陷入生存困境,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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