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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服务办事指南
11370181004205425N/2025-4626373
区民政局
2025-02-08

【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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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支出。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低保。

三、保障标准

按照《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民发〔2022〕5号)文件要求,确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95元(标准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70元(标准线)。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或镇街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家庭成员有困难的,申请地村(居)应当主动帮助其提出申请。

2、审核确认:经核对无异议的,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完成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评估工作。对拟批准的,通知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批准决定。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

五、提交材料

1、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等材料;

2、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外来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

3、书面声明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4、填写《低保备案表》;

5、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

六、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街道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埠村街道镇中路162号创业服务中心0531-83711004
宁家埠街道宁枣路361号0531-83420623
圣井街道圣井街道新建路7号0531-83689188
双山街道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0531-83321526
官庄街道济王路6151号0531-83802917
刁镇街道瑞祥路777号0531-83511001
明水街道铁道北路66号0531-83212640
高官寨街道东湖大街9号0531-83581010
黄河街道济东大街11号0531-83561001
白云湖街道宁石路2号0531-83451001
垛庄镇垛庄镇北垛庄村0531-83786878
曹范街道政府大街9号0531-58717561
绣惠街道女郎山路58号0531-83471501
龙山街道龙泉路17201号0531-83621001
普集街道普集街道普中村0531-83861497
枣园街道龙泉路8661号0531-83654553
文祖街道文祖大街与文府路交差口东220米0531-83744008
相公庄街道相郝路中心幼儿园南侧0531-8383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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