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济南市章丘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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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济南市章丘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2年1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随后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指出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2022年4月、6月,省、市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也相继下发,分别对全省、全市做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2〕5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济南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济政发〔2022〕7号)。
三、出台目的
土壤作为农业基础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重要依托,第三次土壤普查是查清我区土壤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利用情况的重要方法,是精准有效实施新时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推进我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依据,不仅事关粮食安全,而且事关经济和生态安全,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四、重要举措
第三次土壤普查对象为我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通过开展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内容。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完善全区土壤基础数据,按要求构建土壤数据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研究和成果汇总工作。查清我区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我区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等情况,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情况。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土壤普查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了解土地的类型、性质和肥力状况,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的土地利用方案和肥料配方。通过土壤普查可以了解土地的潜力和限制因素,为农业生产提供优化方案,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同时,土壤普查可以对土地的质量和肥力状况进行评估,为粮食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通过土壤普查可以及时发现土地质量问题和污染问题,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保障粮食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531-586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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