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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就业创业政策-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11370181004235181N/2023-650244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9-28

【就业创业政策-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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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对象范围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政策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三、政策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在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人员及连续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可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者只能领取一次,已经享受过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者不得重复申请。

四、政策补贴标准

3000元

五、政策申请材料

1.《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确认表》;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3.户口簿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4.近6个月经营范围内流水凭证(盖个体工商户章)。

六、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1)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搜索“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一次性创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

2.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审核确认。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公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资金发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支付补贴资金到创业者个人银行账户或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七、受理方式

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商注册登记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八、办理地点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地点: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

九、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十、咨询电话

0531-8321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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