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清单】农民工就业政策清单(政策内容、享受条件、补贴标准、流程材料、经办渠道、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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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政策解读材料目录
1.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
2.项目制培训申领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 7
1.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
政策内容: 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培训申领补贴
(一)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可在济南市目录内职业(创业)培训机构参训,并享受不超过三次的职业培训补贴(含创业培训补贴),同一专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经培训后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初次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生活费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培训期不超过30天的按实际参训天数补贴,培训期超过30天的按30天补贴。
参加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须经应急部门、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批准认定的机构参训。参加其他职业培训,须在本市取得合法资质并登记进入《济南市职业(创业)培训机构目录》的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
享受条件(申请条件):(一)贫困家庭子女。济南市户籍由政府部门认定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简称贫困劳动力,下同)。济南市户籍由相关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三)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济南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济南市户籍以二三产业为转移就业目标的未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五)登记失业人员。济南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六)企业失业人员。在济南企业参保就业,解除劳动合同后登记失业的人员。(七)转岗职工。在济南企业参保就业,因企业产能调整转岗的职工。
(八)残疾人。济南户籍取得相关部门伤残证书的人员(九)退役军人。退役当年落户济南的退役军人。(十)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人员(年龄不设上限)。(十一)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人员范围,包括:①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③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⑦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⑧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十二)家政从业人员(限参加家政类技能培训)。在我市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或意外伤害险或含意外伤害险的商业综合保险6个月以上的非济南户籍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
补贴标准:
(一)技能培训:①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及以上2000元/人;②专项能力证书:800元/人;③合格证书:800元/人;④特种作业证书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800-1600元/人。
(二)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7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1200元/人、创业能力提升培训1500元/人、创业培训(网络)1500元/人。
收费标准: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到培训机构缴费参训,取得相关证书后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流程材料:
(一)办理流程:
个人申领培训补贴(仅限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1)培训补贴
①补贴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后,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办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下称“外网”)填报《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并校验个人身份信息、低保人员信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社保信息,扫描上传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残疾人证、退役军人证、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发票。也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②补贴审核与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下称“区县”)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下称“内网”)审核相关资料并系统校验人员信息,审核无误即可将申请人培训成果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信用账户。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参照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执行,符合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办理材料: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参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执行,符合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办理材料: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人员参加培训时间证明。
机构代领培训补贴
(1)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培训机构报名参训,培训机构登录外网组建班期,填报并校验个人身份信息、低保人员信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社保信息,扫描上传参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残疾人证、退役军人证等。
(2)备案开班。培训机构向区县提供参训人员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及培训教师资质证书申请开班。区县登录内网审核相关资料并系统校验人员信息,审核无误即可通知机构开班,开班首日由区县工作人员现场对参训人数、参训学员进行确认,并将学员录入考勤系统。
(3)补贴申报。培训结业后,培训机构外网填报并扫描上传《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合格证书)、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报补贴,并提供考勤记录和时长不低于教学计划规定课时50%的全勤影像资料。参训人员考勤记录不得低于80%。
(4)公示与拨付。区县登录内网审核机构提交的补贴资料,校验相关资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将培训成果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即可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参照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执行,并提供以下办理材料:居民身份证(扫描上传)、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网上填报,系统校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扫描上传)、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扫描上传)、《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表》(网上填报,系统校验)。
(二)办理材料:根据办理流程提供对应材料。
(三)设定依据:《关于转发省专账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15号),最新政策调整可查询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职业培训”板块:http://jnjy.jnhrss.jinan.gov.cn/。
经办渠道:
①办理地点:各镇街为民服务大厅
②办理机构:各镇街人社服务平台
③办理时间:工作日办理
④收费标准:无收费
⑤联系电话:0531-83214816(技能培训)
0531-83214628(创业培训)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2.项目制培训申领补贴
政策内容: 项目制培训申领补贴
享受条件(申请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且具备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企业、协会、驻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
补贴标准:每人每课时25元,最高不超过 40 课时的标准给于培训实施主体培训补贴。
流程材料:
(一)办理流程:
(1)备案。
①入围的培训实施主体向市级或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培训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备案:开班申请表、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培训教师资质证书、培训人员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考试题库等,经市级或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班。
②服刑(含社区矫正)、戒毒人员项目制培训。由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司[2019]33号)要求,自行在培训项目清单内选择(培训项目+培训实施主体),经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或监所驻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后,组织实施培训。
(2)开班。自备案之日起30日内(受疫情管控等因素影响除外),培训实施主体按计划申报开班,开班首日由市级(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或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对参训人数、参训学员进行确认,并将学员录入面部识别考勤系统,培训实施主体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学员培训。
(3)考核。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实施主体组织参训学员进行结业考核,市级(委托的第三方工作人员)或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考核过程、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进行监管,考核合格的由培训实施主体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4)结业。培训实施主体提出结业申请,扫描上传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交面部识别考勤记录和时长不低于项目培训总课时50%的影像资料。考核合格且考勤记录不低于80%的学员予以补贴。
(5)公示。结业审核后,培训结果在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或区县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内容包括实施主体名称、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参训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含隐藏部分字段)、身份类别,补贴金额。
(6)补贴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培训实施主体向市级或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经市级或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实施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同项目(工种)不能重复享受培训补贴。所需资金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二)办理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制培训需求,有意向的培训主体可根据征集要求提交培训需求及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教学计划、培训方式、参训人员、培训课时、考核评价办法,保障学员技能提升的措施等。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中选择促进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助力新职业新业态发展、有利于缓解企业招工难、职业培训引导示范效果好的培训工种,形成项目制培训工种清单。
(三)设定依据:《关于转发省专账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15号)
经办渠道:
①办理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23(1022)办公室
②办理机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部
③办理时间:工作日办理
④收费标准:每项目培训总课时不低于40课时,其中专业课课时不低于总培训课时的90%。符合条件人员完成该项目所有培训课时后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每人每课时25元、最高不超过40课时的标准给于培训实施主体培训补贴。
⑤联系电话:0531-83214816(技能培训)
0531-83214628(创业培训)
办理期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办结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享受条件(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 贴息支持: (一 )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 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 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 )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非济南户籍的需符合申请人群外还需要持《居住证》。
补贴标准:最高30万
流程材料:
(一)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本人及带动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①现场申请。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②网上申请。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公共服务/个人担保贷款,选择注册登记地区、街道(镇)进行线上申请。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镇),“办事服务”中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服务” 事项下“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注册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查验申请材料和查询比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资格审核。
(3)信息公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如遇公示有异议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提示:资格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贷前调查、贷款审核及发放贷款,申请人根据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贷款发放后按季拨付贴息。
(二)办理材料:(1)《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网上申请不需提供);(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3)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在校生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街镇政府提供的人员类别证明;非济南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个人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三)设定依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3]124号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财政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字〔2024〕2号)
经办渠道:
①办理地点: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地点:开先大道789号)
②办理机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③办理时间:工作日办理
④收费标准:无收费
⑤联系电话:0531-83214628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4.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享受条件(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 财政贴息支持: (一 )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 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最高400万
流程材料:
(一)办理流程:(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①现场申请。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②网上申请。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公共服务/企业担保贷款,选择注册地区进行线上申请。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注册地所在区,“办事服务”中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服务” 事项下“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注册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查验申请材料和查询比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资格审核。
(3)信息公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如遇公示有异议的,向企业说明情况。
提示:资格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贷前调查、贷款审核及发放贷款,申请人根据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贷款发放后按季拨付贴息。
(二)办理材料:(1)《济南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认定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职工花名册(含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4)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街镇政府提供的人员类别证明;非济南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居住证》。(5)上年度及申请前一月企业财务报表。
(三)设定依据:
《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3]124号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财政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字〔2024〕2号)
经办渠道:
①办理地点:执照所属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②办理机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③办理时间:工作日办理
④收费标准:无收费
⑤联系电话:0531-83214628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5.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条件(申请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在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人员及连续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可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者只能领取一次,已经享受过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者不得重复申请。
补贴标准:3000元
流程材料:
(一)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①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搜索“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一次性创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②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
(2)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审核确认。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公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资金发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支付补贴资金到创业者个人银行帐户或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办理材料:①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确认表》;②创业者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③户口簿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④近6个月经营范围内流水凭证(盖个体工商户章)。
(三)设定依据:《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 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25号)
经办渠道:
①办理地点:执照所属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②办理机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③办理时间:工作日办理
④收费标准:无收费
⑤联系电话:83216933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6.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政策内容: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享受条件(申请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本市各类人员及连续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在本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创业场所租领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2000元
流程材料:
(一)办理流程:
(1)单位申请。①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搜索“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②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孵化基地所属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将申请信息录入系统。
(2)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审核确认。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公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资金发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支付补贴资金到创业者个人银行账户或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办理材料:①《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确认表》;②创业者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③户口簿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④书面租赁协议和房租付款凭证原件;⑤近6个月经营范围内流水凭证(盖个体工商户章)。
(三)设定依据:《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 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25号)
经办渠道:
①办理地点:孵化基地所在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②办理机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③办理时间:工作日办理
④收费标准:无收费
⑤联系电话:83216933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7.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综合商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家政服务机构为法定劳动年龄内(16至60周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经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按照购买商业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享受条件(申请条件):(一)机构范围。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及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照)经营范围中以家庭服务为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企业或单位。(二)人员范围。与符合上述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的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购买商业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流程材料:
(一)办理流程: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按年度随时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按当期参加商业综合保险的人数填写《济南市家政服务机构商业综合保险补贴申请表》,向机构注册地所在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单位登录,选择工商注册登记地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申请。
(二)办理材料:《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附电子文档);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商业综合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
(三)设定依据:《关于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实行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函【2019】34号)
经办渠道:
①办理地点: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西厅B309窗口
②办理机构:章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③办理时间:工作日办理
④收费标准:无收费
⑤联系电话:83214668
办理期限:每季度申请办理
街道(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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