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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48、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11370181004235181N/2025-409792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1-01

48、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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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1.文件依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电子报到证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47号)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9〕247号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电子报到证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

2.对象范围:山东生源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3.办理条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以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科研助理、应征入伍、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或以升学、出国(出境)形式深造,以及待就业(指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和暂不就业(指不就业拟升学或其他暂不就业)的,需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sdgxbys.cn )登记有关信息。

4.办理材料:山东省普通高等院校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统一使用电子报到证,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实名登记后,可以在网上办理。

5.办理流程:我省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省内中央驻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因就业单位信息变动需要调整改派的,由就业单位所在地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后回户籍地的,由户籍地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省外高校毕业生来济就业的,需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或“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网址http://gxjy.sdei.edu.cn)进行网上登记,其就业手续由求职意向所在地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6.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7.办理地点(方式):省内高校毕业生采取网上办理。省外高校毕业生现场办理: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3032室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场告知

9.咨询电话:(0531)8323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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