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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47、就业见习补贴申领: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11370181004235181N/2025-409794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1-01

47、就业见习补贴申领: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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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青年见习补贴申领

二、对象范围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政策申请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

 三、政策申请条件

各类行业中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离校三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提供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

四、政策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五、政策申请材料

1.《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加盖公章,连同见习人员身份证、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与留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2.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需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3.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材料;

4.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明细账(单)。

六、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

2、区审批见习基地;

3、基地提交见习岗位、登记见习人员信息;

4、核准人员信息;

5、审批补贴资金:

七、受理方式

1.现场办理: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八、办理地点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地点: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3032室

九、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十、咨询电话

0531-8323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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