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就业见习补贴申领: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字号:
大 中 小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青年见习补贴申领
二、对象范围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政策申请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
三、政策申请条件
各类行业中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离校三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提供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
四、政策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五、政策申请材料
1.《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加盖公章,连同见习人员身份证、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与留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2.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需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3.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材料;
4.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明细账(单)。
六、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
2、区审批见习基地;
3、基地提交见习岗位、登记见习人员信息;
4、核准人员信息;
5、审批补贴资金:
七、受理方式
1.现场办理: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八、办理地点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地点: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3032室)
九、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十、咨询电话
0531-83232918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