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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46、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申请实施细则政策经办流程
11370181004235181N/2025-4097965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1-01

46、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申请实施细则政策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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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济组发〔2019〕17号)和《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申请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21〕4号)有关文件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可通过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申报系统随时申报。

二、奖励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就业时间以首次在济南缴纳社保时间为依据;

2.在济就业当年度(含),TOP200海外高校学位获得时间不超过5年,以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学位获得时间为依据。

三、支持行业(服务对象)

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

四、支持内容

(一)通过全日制学习方式在全球TOP200海外高校取得学士学位(含)以上,并于2019年1月1日(含)后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

本通知所称TOP200海外高校,是指2019年(含)后,凡进入国际公认的三大全球高校排名体系(QS、Times Higher Education、USNews)中任意一个综合排名前200(含)名单的海外高校。

五、兑现申报期(办事时限)

日常申请

六、申请材料

(一)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实行常态化申报。用人单位在中国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注册单位账户,为申报人开通申报权限,申报人通过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成绩单(需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3.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外文材料需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七、兑现流程

填报个人信息后,申报人通过系统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核实确认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复审通过后,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卡金融账户。

八、实施部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区县(功能区)人才待遇主管部门。

0531-8323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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