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41、企业组织职工岗前培训申领补贴办事指南
11370181004235181N/2025-5215825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1-01

41、企业组织职工岗前培训申领补贴办事指南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办事项目

企业组织职工岗前培训申领补贴资格审核

◆办理机构

章丘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济就字[2022]6号 )

◆服务对象

我区企业。

◆享受待遇

我区企业自主培训或委托培训机构培训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采用全程线下培训方式的补贴标准为500元/人,采用线上+线下培训方式的补贴标准为:线上培训部分为全程线下培训方式补贴标准的20%,线下培训部分为全程线下培训方式补贴标准的80%。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扫描上传);

2.劳动合同书(系统校验或扫描上传);

3.合格证书(扫描上传);

4.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提供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

5.《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网上填报,扫描上传)。

◆办事程序

1.制券发券。企业或培训机构组建班期并收集学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拟参训专业等个人信息,报章丘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制发电子培训券。

2.备案开班。企业或培训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填报参训职工个人信息,扫描上传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班期开班备案。同时章丘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材料,章丘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系统审核校验参训职工就业失业登记、社保缴费等信息确定人员身份,核准开班培训。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并扫码验券。

3.补贴申报。学员取得合格证书后,企业或培训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填报《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并扫描上传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报补贴。

4.公示与拨付。章丘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系统审核企业提交的补贴资料,校验相关资料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培训补贴信息在章丘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核销培训劵并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办事时限

及时办理。

◆服务电话

章丘区0531-83214816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32

信息发布总数

23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