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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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起草说明
一、政策背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济东强区的重要一年。同时,2023年济南市将承办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这也是第一座承办该论坛的北方城市。以此为契机,章丘区及时提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工作目标,组织编制了《济南市章丘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
二、政策依据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2021〕353号);
《关于印发<副省级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73号)等文件要求;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前谋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充分发挥生态、科创、人文优势,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强省会战略等重大战略落地,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为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济东强区”提供坚实保障。
四、重要举措
一是建设六大生态文明体系。通过生态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空间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作示范,为生态泉城建设做出章丘贡献。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济南市章丘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三是严格责任考核。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四是推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平台强化宣传工作,调动民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自觉履行生态环保义务,开展绿色生活,积极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
五、《规划》特点
《规划》编制在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基础上,力求突出章丘特色,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第一,突出生态文明创建基础优势。《规划》从“中国龙山,文脉承”“泉韵水乡,生态居”“实力雄厚,后劲足”“品牌引领,特色强”“科创智造,未来城”“全域旅游,业态旺”“区位优越,天下畅”等7个方面给出章丘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优势,从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绿色发展不断提速、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深入人心等5个方面总结了近年来章丘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亮点与成效。
第二,明确生态文明创建战略定位。《规划》在分析章丘区面临的重大战略机遇基础上,结合章丘区自身生态、科创、人文优势,明确了章丘区战略定位,突出章丘区在济南市乃至山东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优势和重要地位。
第三,突出降碳减污协同增效。《规划》聚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从加快构建绿色发展格局、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完善绿色产业链、繁荣发展文旅康养产业、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大力推动产业生态化、优化绿色交通运输结构等方面提出绿色发展的举措;从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方面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进程,力求推进降碳减污协同增效。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释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具体联系人:李健
咨询电话:0531-8326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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