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南市章丘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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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海,男,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核与辐射领域),有丰富的核与辐射领域专业经验,从事核与辐射领域工作16年。
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刘明海对章丘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接受了专访,并对相关政策做出解读。
记者: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哪些辐射事故?
专家:本预案适用于章丘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辐射事故或者发生在周边辖区并可能对章丘区造成影响的辐射事故。主要是指导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配合做好较大以上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记者:根据章丘区的实际情况,主要可能发生哪些辐射事故?
专家: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故。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5)可能对我区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6)航天器在我区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的事故;
(7)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根据章丘的实际情况,核技术(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利用、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是概率相对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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