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连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寨子社区水费电费缴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寨子社区由产发集团自来水公司供水,供水计量至小区总表,供水企业按总表计量收取水费。小区住户实行户表计量,水费由物业(村居)统一收缴后上缴供水企业,暂未实现供水直管到户。对于此类未直管到户的小区,总表水量与分户水量存在差额,是供水管理中的共性难题。总表与户表间产生的管网漏损及水费差额,既加重物业(村居)负担,也造成供水水量损耗,易引发群众矛盾。
二、推进情况
根据最新《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83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的共有供水设施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改造后的居民住宅的共有供水设施,依法交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的共有供水设施,应当组织逐步将其依法交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济南市政府于2024年12月30日印发《济南市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章丘区政府于2025年4月25日印发相关文件,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用户自愿、统筹推进,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原则,拟将公共供水范围内尚未实施改造并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及尚未实施“一户一表”计量改造工程的居民用户水表进行改造,实现供水企业直接管理到户。各级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旨在通过实施改造等方式,将尚未由供水企业管理到户的小区,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供水直管到户。
鉴于您所在小区拟于近期进行供水区域调整,届时,供水专营公司将由现自来水公司管理调整为济南章丘金源水务有限公司管理。为保障后续工作顺利,群众用水、交费方便,城乡水务局拟于您所在片区完成供水区域调整后,会同圣井街道协调金源水务有限公司尽快妥善处置,尽最大能力解决漏损差异,尽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用水权益和供水公司良性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乡供水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