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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自来水公司供水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
济南市章丘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4-09-02

济南市章丘区自来水公司供水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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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章丘区自来水公司供水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与用水户签订的《供用水合同》第三条规定: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方设计安装的结算水表,结算水表(含水表)前的管道和设施由供水方负责维护管理(含水表井室、井盖),并承担漏水造成的损失;结算水表后的设施(含阀门、管道)由用水方负责维护管理,并承担漏水造成的损失。根据此规定,结算水表(含水表)前设施的维修维护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用户不需要承担维修费用;结算水表后的设施(含阀门、管道)需要由用水方自行维修。

抄表收费服务(时限):

总表用户每月11日至26日为缴费时间,户表用户水表查抄生成账单的当月11日至26日为缴费时间,逾期不交视为欠费,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另外根据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因月底结账,每月27日0:00至次月1日0:00,停止微信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停止线下收费、发票开具等业务。

供水热线及维修服务(时限):

供水服务热线电话0531-83251190实行24小时服务,对用户来电、来信、来访及时登记、分析,转办,对用户求助、报修电话快速分转到各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用户,并督促办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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