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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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为提高供水企业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供水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用水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公司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形式。
公开内容:
一、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企业性质、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等。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二、用水业务办理
主要包括:各类用户办理新装、增容与变更用水性质等用水业务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以及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和依据等。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更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三、水价和收费标准
主要包括:供水企业向各类用户计收水费时执行的政策文件。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更新。
四、供水质量情况
主要包括: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对圣井水源地、贺套水源地两处水源水,开发区一水厂、开发区二水厂、赭山大街加压站三处出厂水进行9项常规日检。每月两次对圣井镇政府、诺贝尔城、福泰小区等16处具有代表性管网点及6处管网末梢点采样进行9项常规指标检测,同时每月委托山东绿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公司2处水源水进行39项常规指标检测、对3处出厂水进行43项常规指标检测。每年委托山东绿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全分析检测,对水源水进行93项指标检测、对出厂水进行106项指标检测,切实保障了水质安全。出厂水检测报告第一时间在公司网站、公众号进行公布,管网水检测结果第一时间向章丘区水务局反馈,同时在章丘区区政府官网进行公布。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更新。
五、停水信息
主要包括:停水区域、停水起止时间及供水营业区有序用水方案等信息。供水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公布。
六、法规政策
主要包括:供水企业供水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水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更新。
七、服务承诺及热线
主要包括:供水服务承诺以及供水服务热线、监督热线等投诉渠道。供水服务热线与监督热线的热线标识同步、同对象公开。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更新。
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济南市章丘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qzls.cn/)、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供水营业厅、新闻媒体等渠道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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