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良、游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设绣惠街道绣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卫生室是我区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担负着全区80余万农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基础常见疾病疾病的诊治任务,是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中最贴近百姓、最能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携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环节。加强完善村卫生室建设,对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建设
2023年3月,区卫健局下发了《关于报送中心卫生室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明水、埠村、枣园、刁镇、绣惠、黄河等有城市更新拆迁任务的镇街,搬迁合并的社区全部建设中心卫生室。2023年5月,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村卫生室填平补齐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拆迁回迁的村申请规划设置村卫生室,保证居民可就近获得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遵照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拟新建拆迁村中心卫生室房屋实行政府无偿提供、产权完全公有,并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社区聘用卫生室负责人、卫生室为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医疗行为完全负责,自主运营,与绣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属于隶属关系,负责人聘用乡村医生,区卫生健康局对房屋使用面积、布局、科室设置进行实地验收。
二、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和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规划和设置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构建和完善以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按照《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和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地点注册在卫生室,现明确回社区新筹建的村卫生室4人,乡村医生的执业范围只能在村卫生室,无法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
三、不断完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依托医共体建设,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均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基层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影像、超声、心电、病理、查房、培训等全方位医疗支持服务,并构建医共体“心电一张网”,建立起联通区级、镇街、村级心电诊断网络体系,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区级专家诊疗服务。
严格执行落实章卫业字〔2024〕26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区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体系。拟新建拆迁村中心村卫生室同时具备开展4类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力,可以通过中西医结合的方式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四、积极推进医保报销政策落实落地
针对医保报销的情况,拟新建拆迁村中心卫生室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安装铺设专用信息系统,按医保政策、药品目录及时为就诊人员报销,根据病情用药不在报销范围之内,或者病人有需求的,不能报销的药品向患者解释清楚,说明具体原因,避免群众误会。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任万君 0531-83278955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教科文卫城建工委、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