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刘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入院标准与流程。在医疗机构组织医疗专家团队,依据最新医学指南和临床实践,细化并明确各科室各类疾病的入院标准,形成书面文件并及时更新。优化入院流程,增加入院前评估环节,由高年资医生或医疗小组对患者是否符合入院标准进行严格审核,填写详细的评估记录。
二是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关于入院标准和规范的培训课程,邀请行业内权威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不仅包括理论知识,还应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提高医务人员对入院标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三是建立监督与考核机制。成立专门的医疗质量监督小组,定期对各科室的入院患者病历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存在低标入院情况。设立明确的考核指标,将低标入院发生率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对违规收治患者的科室和个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坚决配合查处,既追究医疗机构责任,也倒查内部管理漏洞,切实增强全系统“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于违规操作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区卫健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章丘区卫生健康局
2025 年5月28日
联系人:潘聚浩 83212748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