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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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推进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提升全区城市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以新一代信息化赋能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打造“善感知,有温度,会呼吸”的新型智慧城市,根据全省试点建设要求,现就推进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发展定位,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以提升民生服务和城市治理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坚持政府统筹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典型示范引路、市场主体运作,全面提升城市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实现政府服务更优、产业发展更强、城市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的发展要求。
(二)工作目标。本着一体设计、基础先行、分步实施、突出特色的原则,到2021年全面达到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四星级标准;在此基础上,再利用两年时间,努力达到全省新型智慧城市五星级标准,建成融合泛在、安全可靠的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云计算在各行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信息综合利用能力明显增强,信息资源成为重要生产要素;经济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智慧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充分享受信息化带来的安全、舒适和便利,生活品质显著提升,打造具有创新优势和鲜明特色的全省新型智慧城市。
(三)基本原则
1.集约建设、共建共享。全区统筹规划建设包括党政机关网络、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大数据中心和GIS基础信息资源库等在内的统一信息化支撑体系,为各镇街、部门提供网络、计算、存储、灾备,以及统一、实时、准确的基础数据等服务。各镇街、部门应在全区统一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上构建业务应用,有效整合、充分承接现有资源基础,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各部门可申请资源,同时为全区信息化应用提供支撑服务。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应实现统一监控管理、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2.统筹推进,统分结合。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应用系统建设,根据不同特点采用不同建设模式。对于涉及全区多个部门单位协同的业务系统,应由行业牵头部门会同大数据局统一建设,建成后在各个部门单位进行应用部署,形成完整、不间断的业务处理链条。对于单个部门业务应用,应由大数据局统筹论证,加强一体化设计和流程优化,充分利用全区统一支撑体系,以模块化的方式在政务云平台上进行建设和完善。
3.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作用,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活力。鼓励各部门加强与行业优势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持续提升本行业信息化建设成效。在面向民生服务领域,鼓励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通过政府开放数据和服务接口,企业投资建设运营,以移动互联网方式向市民提供服务,提升市民体验和项目可持续运营能力。
4.建立机制,保障安全。全区统筹建设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应急处置方案,各部门遵照执行、协同联动,确保网络空间安全运行。采用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安全可控水平。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二、完善总体框架
章丘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概括为“3+N”工程,3包括:“一个中心”,即新型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实现与济南市城市大脑对接);“一张图”,即GIS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涵盖全区域、全时空的地理数据库平台);“一个平台”,即市民大数据服务平台,基于“爱山东”或“泉城办”建设章丘分厅,为居民提供基于手机客户端的全方位便民服务。“N”,即根据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工作要求,聚焦城市运行、政务服务、经济运行等重点领域,建设N个智慧应用场景。
(一)夯实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汇聚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实现对城市运行状态的全面感知、态势预测、事件预警和决策支持,提高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指挥能力,形成“平战结合”的运行管理新模式,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新型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成为城市大数据支撑、日常综合管理和应急协同指挥三者合一的综合平台。统筹政务数据、城市运行感知数据、互联网数据、企业数据等,以章丘区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深度融合“人、事、物、地、网”各类时空数据,打造GIS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一张图”实现对城市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运行态势的全面、实时感知,创新城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夯实网络信息化基础。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利用两年时间将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提高到90%以上,移动通信网络用户感知速率达到25Mbit/s,200M以上固定带宽用户占比达到60%以上。两年内开通5G通信基站800个以上,实现政务区、重点商圈、人口密集住宅区、大学园区、重点工业园区等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信号连续覆盖。(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章丘分公司、中国联通章丘分公司、中国电信章丘分公司、中国铁塔章丘办事处)
三、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一)推动政务流程革命性再造。从“以政府部门管理”为中心向“以用户服务为中心”转变,从方便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的角度出发,推动政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梳理群众常用、急用的高频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在线服务流程,减材料、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实现涉企审批事项容缺受理,一般事项环节、时限、材料的极简审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优化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电子化、网络化、移动化、一体化不断演进升级。按照济南市统一安排,持续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身份证和电子档案推广应用步伐,推动政务服务网络通、数据通、应用通、上下通,确保从根本上破除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开展纸质档案、文件和证照等历史数据抢救挖掘和电子化处理,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编制完善区、镇(街道)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接入互联网或电子政务外网,努力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马上办、全城通办,除本级政府批准的事项外,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推动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由专用一体机向综合一体机逐步转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现有智能自助终端区域集成。(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四)提升掌上服务功能。全面整合区级各部门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全链条办理、不见面审批、不出门办成事,推动交通、民政、人社、医疗、教育、水、电、气等重点领域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打造企业、群众专属空间,丰富掌上“亮证”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我区移动端政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五)推行机关内部“一次办成”改革。以“全链条”办完机关内部“一件事”为目的,全面梳理并公布机关内部“一次办成”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办事指南。加快推进各部门业务协同平台整合共享,革命性再造机关内部办事流程,推动跨部门事项“并联办理”、“一次办成”。建设机关内部“一次办成”服务平台,加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机关内部办事上的应用推广,推动部门间办事业务电子化、移动化、协同化、智能化运转,实现全程留痕、实时提醒和限时办结,让“数据路”代替“人工跑”,有效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建立部门内部数据提供相应机制,实现数据需求3个工作日内反馈,数据服务10个工作日内提供到位。(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六)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深化户籍、居住证、不动产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社保证明等数据共享,实现义务教育网络招生“零跑腿,不见面”审批。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办公等重点区域无线网络覆盖建设,加快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互动性多媒体教室,所有教室配备多媒体电子白板或多媒体一体机,多媒体设备普及率达100%。实现教学过程数字化,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大数据局)
(七)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丰富完善居民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建设覆盖基层医疗机构的多学科联合远程会诊系统,实现影像、检验、心电、病理、视频的综合远程会诊,进一步提升远程会诊的综合诊断效果。推进电子健康卡“多码合一”创新应用,实现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金融支付二维码的融合应用,实现多码融合、互通共用,让群众看病就医、医保结算、移动支付更便捷。在医疗机构部署智慧健康自助服务设备,提供智能导诊、预约挂号、医保结算、个人健康档案查询等智慧健康服务。在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部署健康驿站等智能设备,群众可自助进行健康体验,体检数据自动进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以网络随访、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为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干预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医疗资源推荐、预约挂号、检查检验结果查询、药品配送等智慧健康服务。扩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内容和范围,有效实现同级医疗机构、医联体内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信息共享,并进一步整合医疗健康数据,在全区范围内提供同质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大数据局,各镇街)
四、统筹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八)构建城市运行一体化管理体系。完善城市管理一线队伍信息化监管手段,配备智能终端等设备,实现基于电子地图的语音、视频、短信等综合调度,提高日常指挥能力,保障高效应急处置。加快区、镇(街)、村居三级联动调度网络建设,形成扁平化、矩阵式的指挥调度体系。深度融合城市“人、事、物、地、网”各类时空数据,打造一批城市管理实用、管用应用场景。加强大数据分析挖掘,精准合理调配城市管理资源,实现城市管理精细、精准和高效。(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九)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提升现有的全视频电子警察系统,增加智能交通电子卡口系统,记录特定道路车辆信息和前排司乘人员特征,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防范、行政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持;整合全区城市公交车辆、线路班车、校车、出租客车等卫星定位和监控系统,实现对道路运输安全状况的实时监管。建设通过信息屏、LED站牌形式实现公交车到站信息实时发送的“电子站牌”,方便市民掌握公交线路相关信息及公交车实时运行位置。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到2021年,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60%以上。完善停车数字化平台,提供停车预约、共享等公众服务。(牵头单位: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公交公司、区停车运营公司)
(十)提升生态环境感知检测能力。整合现有环境自动监测数据,强化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与综合分析。提升山、泉、河、湖、城环境质量综合监测、治理水平,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大气、污水等数据进行实时检测;对城市环境质量、工业污染源以及机动车尾气实施智能监测。建设污染源基础数据系统、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环保应急预警系统和环保综合管理系统,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提供支持。及时公开全区大气、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等在线监测数据,发布空气质量预报结果,满足公众环境信息需求,促进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警大队)
(十一)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统一项目编号、楼幢编号和房屋编号,一房一码,实现“以图管项目,以图管房,以房查人”。对项目和房屋数据进行深度整理,开展城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和房屋数据的整理工作,统一赋码,全部落图,为新型智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围绕企业、人员、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精细化管理,面向住建行业监管全部业务环节、全部监管对象应用,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将诚信建设与招投标、资质监管、市场准入、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相结合,促进住建行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
五、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一网通调”
(十二) 提升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水平。建设统一的网格化社会治理系统,把“人、地、物、事、组织”等要素汇聚整合,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精准合理的调配城市管理资源,实现对各类事件信息的采集、报送、分析、处理、监督以及综合评价等全过程跟踪管理,形成区、镇(街)、社区多级网格化支撑体系。整合提升各部门现有网格化系统,通过多部门信息协同共享,及时发现并排查各类问题隐患,开展精细化管理和综合治理,为网格内的居民提供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的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
(十三) 提升应急防范能力。在省市智慧应急大框架下,充分结合上级平台,利用灾害预报、安全生产、食品医疗、人口环境、交通水利等与城市安全密切相关的各类资源,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数据管理平台和视频会商系统。通过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展现汛情、火情、地质灾害等相关数据,实现事前资源保障、排查评估,事发值守接报、研判定级,事中联动指挥、决策处置,事后总结评估、预案优化等功能,为指挥员研判情况、应急指挥提供辅助决策。建立健全跨部门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事件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高效协同,实现“一件事极速办”,全面提升城市总体应急能力和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城乡水务局)
(十四)加强城市智能治理。深化“既往感知、即时感知、即将感知”的全维感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智慧安防社区、大型活动安保、场所治安管理、小案侦防打击、维稳反恐管控、E警通等智能化应用,推进“全维感知、数据聚合、流程再造、无感管理、智能服务”的智慧公安防控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镇街)
(十五)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治安防控整体效能,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搭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同时加大物联感知系统建设力度、整合社会视频资源。为社会提供视频应用服务,着力提高对涉及政治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力争在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雪亮工程,在加强治安防控、优化交通出行、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十六)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按照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建设章丘区智慧社区试点工程,以居民小区智能化管理平台为基础,整合社区各类信息系统和资源,建设集社区物业管理、生活服务、社区养老、智慧安防和共享停车位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在线咨询、自助服务、进度查询等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服务,推动各部门基层社区事务实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打造各具特色、便民惠民的智慧社区,到2021年实现智慧社区覆盖率达40%。(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街、各相关部门)
六、统筹推进经济运行“一网通览”
(十七)优化提升信用平台功能。加强个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推广信用便民惠民应用,全面归集各类信用承诺数据、监管数据、行业信用评价数据,按照“制度、数据、平台、应用”四位一体的模式,构建衔接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估分级和分类检查、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的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优化联合奖惩系统,实现惩戒案例的实时归集、汇总,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十八)提升网格化服务企业水平。对企业相关信息资源进行汇集和整合,实时监测企业发展现状,不断优化完善数据采集样本,为建立产业大数据平台提供数据支撑。以“主动、被动、自动”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了解企业的困难、诉求。采取“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快速响应、精准服务模式,量化服务工作流程,明确解决问题时限,全程跟踪调度,实时掌握服务进度,综合评价服务结果,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优化企业发展软环境。探索在功能园区搭建物联网监测平台。(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
(十九)开展经济运行大数据汇聚应用。依托企业网格化管理服务系统,加大企业数据的全量汇集,提升各部门数据归集效率,从工业大数据入手,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的产业大数据平台。整合统计、主管部门、企业、互联网及社会等多方数据资源,实现各部门各类经济数据动态实时获取,打造经济运行大数据平台,完善经济运行态势感知、产业地图、亩产效益评价,投资项目管理等功能。建设统计大数据应用系统,优化统计数据分析模型,加强实时、动态测算,聚焦经济领域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时反馈城市经济运行体征,预警产业布局与经济运行结构问题,促进相关部门高效联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服务中心)
(二十)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以列入全省科学发展园区为契机,在全区开展智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工作,推进园区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产业链协同、电子商务等智慧应用系统,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重点依托山东省电子商务产业园,汇聚国内外优秀电子商务、物联网企业、研发机构入驻,完善产业支撑体系,配套建立产业孵化平台、人才培养基地、体验中心、会展平台等;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解决方案、技术咨询和开发建设,打造高水平的智慧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区政府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和业务特点,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挖掘等先进信息技术,着眼于服务民生和提高工作效率,广泛开展本部门信息化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大数据局、区工信局要加强沟通、全力配合、密切协作,牵头负责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抓好抓实各项重点工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严格项目管理。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实行智慧城市专项建设备案审核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涉及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相关设计和投入,均须由区大数据局审核,正在建设或需要升级改造的项目全部纳入审核范围,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建设,对于能够打包统一组织建设的,由区大数据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统一规划建设,确保最大限度整合全区信息资源,避免重复投资。
(三)完善政策扶持。区政府设立智慧城市专项资金,统筹用于规划设计、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专项建设扶持。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和支持力度。要创新建设、融资模式,拓展多元化投资融资机制,吸引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智慧城市。
(四)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按照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建立健全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附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附件
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一级指标 | 编号 | 二级指标 | 指标释义 | 四星(2020年-2021年) | 五星(2022年-2023年) | 责任部门 |
数字惠民 | 1 | 电子证照使用率 | 电子证照使用率=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 80%, 2.5% |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 85%,3.0% | 区大数据局、各相关部门 |
2 | 公共交通来车实时预报率 | 包括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及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两个方面。其中,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通过网站、手机实现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公共汽电车线路数/区域内公共汽电车线路总数;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城区拥有通过信息屏、LED站牌形式实现公交车到站信息实时发送的“电子站牌”综合计数/城区公交站点数。 | 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70%,且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 , 1.2% | 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80%,且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超过20%, 1.5% | 区交运局、区公交公司 | |
3 |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 |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城区安装智能控制设备的公共照明设备数/城区公共照明设备总数。智能照明设备是指实现对照明设施的智能化控制、监测、故障报警等管理功能的设备。 |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90% , 0.8% |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1.0% | 区城管局 | |
4 | 智慧校园覆盖率 | 区域内智慧校园建设情况。参照《山东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19-2022)》(鲁教科发﹝2019﹞1号)有关要求执行。学校范围为中小学校、职业院校。 | 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1.2% | 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70%,1.5% | 区教体局 | |
5 | 政务服务类APP应用 | 现阶段,根据县(市、区)“爱山东”应用数量排名确定得分情况。 | 开通县区分厅,且全省县区分厅排名在26%-50%区间范围的,得 2.5% | 开通县区分厅,且全省县区分厅排名在前25%的,3.0% | 区大数据局 | |
6 | 医院智慧服务水平 | 区域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水平。参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236号)确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 智慧服务达到3级以上医院数量不少于1家, 1.8% | 智慧服务达到4级以上医院数量不少于1家, 2.0% | 区卫健局 | |
7 | 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 | 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配置实时信号配时系统的交通路口数/区域路口总数。该指标统计城市重要路口,不包含支路路口。 | 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60% ,1.2% | 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超过80% , 1.5% | 区交运局、区交警大队 | |
8 | 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 |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使用电子支付的出行人次/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总人次。电子支付包括一卡通、移动支付、近场通信(NFC)支付等方式。公共交通出行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出行方式。 |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75% , 1.2% |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超过90% , 1.5% | 区交运局、区公交公司 | |
9 | 家庭能源自动化采集覆盖率 | 家庭能源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远传能源智能监控表数量(水、电、气)/区域内总户数。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各占1/3。 | 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0%,1.8% | 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80% , 2.0% | 区城乡水务局、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区供电公司 | |
数字政府 | 10 | 环境质量监测水平 | 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空气、水体、噪音环境质量信息化监测覆盖面积/区域总面积。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分别为40%、40%、20%。 | 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80% ,1.2% | 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超过90% ,1.5%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11 | 政务云平台应用水平 | 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业务系统上云数量/业务系统总数。 | 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达到90% , 1.6% | 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超过95% ,2.0% | 区大数据局 | |
12 | 多网格融合水平★ | 实现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治理网格的集约化建设。其中,多网格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划分网格、指挥体系、信息系统、网格队伍、工作流程、热线资源、指挥体系、基础数据、办理事项等。 | 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达到4个,2.5% | 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超过5个,3.0% | 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 | |
13 |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 |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由物联网等技术进行智能化监测管理的城市市政管网管线长度/城市市政管网管线总长度。“智能化监测”即实现对水、电、气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安全预警、水质监测等功能。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各占1/3。 |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1.2% |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100%,1.5% |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乡水务局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
14 | 数据资源共享水平 | 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制定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共享的部门数量/政府部门总数量。制定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共享是指制定了部门权责范围内的信息资源目录分两种情况进行建设,无条件共享必须全部共享给其他部门,有条件共享类的信息资源,应按照注明的条件和范围进行共享。 | 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达到80% , 1.6% | 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达到90%, 2.0% | 区大数据局、各相关部门 | |
15 | 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水平 | 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已开放的公共信息资源类别数量/需要开放的公共信息资源类别总数。需要开放的公共信息资源类别总数为22,包括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城建住房、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创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生活服务、气象服务、地理空间、地名地址、机构团体等。 | 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80% , 1.6% | 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90%, 2.0% | 区大数据局、各相关部门 | |
16 | 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应用水平 | 重点用能建筑节能管理数字化覆盖率=安装了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重点用能建筑数量/重点用能建筑总数量。重点用能建筑指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 重点用能建筑节能管理数字化覆盖率达到80% , 0.5% | 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数字经济 | 17 | 软件业务收入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当年软件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区域GDP。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3% , 1.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4%,2.0% | 区工信局 |
18 | 企业上云规模 | 区域内企业上云数量。 | 企业上云数量达到500家,1.5% | 企业上云数量超过1000家, 2.0% | 区工信局 | |
19 | 数字经济园区★ | 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 | 市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3家,2.0% | 市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4家,且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1家及以上,2.5% | 区工信局 | |
20 | 电子商务 | 电商交易额占比=电商交易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15%,1.5% | 电商交易额占比超过20% ,2.0% | 区商务服务中心 | |
21 | 万人有效发明增幅★ |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当年度万人有效发明量-前一年万人有效发明量)/前一年万人有效发明量。其中,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总人口。 |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达到10%,0.8% |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达到15% ,1.0% | 区市场监管局 | |
22 |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 工信部评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 |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1家,1.2% |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2家,1.5% | 区工信局 | |
23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就业人口数/总就业人口数。反映区域内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聚规模和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才的吸引力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分为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电子核心产业、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等5个大类、20个小类,包含83个国民经济行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7))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1.5%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超过10% ,2.0% | 区工信局、区人社局 | |
24 |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 工信部备案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量。 |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量1家,1.5% | 区工信局、区大数据局 | ||
基础设施 | 25 | 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 | 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光纤入户覆盖家庭数/区域内上网家庭总数 | 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90%, 0.8% | 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100% ,1.0% | 移动、联通、电信 |
26 | 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 | 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测试场景为二级及以上医院、交通枢纽、知名商圈、大型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区,以实地采样、测试数据为准。 | 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5Mbit/s,0.8% | 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30Mbit/s,1.0% | 移动、联通、电信、铁塔 | |
27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应用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服务社会管理情况。包括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情况两个方面。其中,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年度公安机关利用视频监控协助查破的刑事案件数量/年度公安机关查破的刑事案件总数。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60%,且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5个,1.8%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80%,且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8个,2.0% | 区公安分局 | |
28 | 视频监控完善程度 | 包括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与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两个方面。其中,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高清视频监控已经覆盖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完好视频监控摄像机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总量。 该指标中提及的城市重点区域的范围按照公安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城市情况确定。 |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90%以上,0.8% |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100%,1.0% |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 | |
29 | 视频监控联网率 |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已经接入视频图像共享平台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内视频监控摄像机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内视频监控摄像机总数量。 该指标中提及的城市重点区域的范围按照公安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城市情况确定。 |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90%,0.8% |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100%,1.0% | 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 | |
30 | 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 | 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区域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路口数/区域路口总数。该指标统计城市重要路口,不包含支路路口。 | 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90%,0.8% | 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100%,1.0% | 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交警大队 | |
31 | 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 | 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固定宽带速率达到200Mbit/s以上的用户数/区域内总户数。 | 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60%,0.8% | 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70%,1.0% | 移动、联通、电信 | |
32 | IPv6网站支持率★ | IPv6网站支持率=支持IPv6的城市主要网站数量/城市主要网站总数量。城市主要网站指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浏览量前三位的城市本地新闻媒体类网站,浏览量前六位的城市本地其他商业网站,总计10个网站。 | IPv6网站支持率达到30%,2.5% | IPv6网站支持率达到50%, 3.0% | 区大数据局 | |
33 | 5G网络覆盖率 | 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已经实现5G覆盖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个数/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总数。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指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公园广场、图书馆、医院、学校、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 | 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50%,2.5% | 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3.0% | 移动、联通、电信、铁塔 | |
34 | 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情况 | 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面积/城市规划区面积。 城市规划区定义参照GB/T 50280-98《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即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 城市规划区 1:1000 或1:2000 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 90%, 0.5% | 城市规划区 1:1000 或1:2000 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 100%,1.0% | 区大数据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服务中心 | |
保障措施 | 35 | 制度机制 | 智慧城市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 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领导;由区大数据局、区工信局统筹智慧城市建设,由智慧城市运营机构统一运营;建立智慧城市项目管理制度,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2.5% | 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领导;由区大数据局、区工信局统筹智慧城市建设;由智慧城市运营机构统一运营;建立智慧城市项目管理制度,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召开智慧城市专题工作会议,3.0% | 区大数据局 |
36 | 规划计划 |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及相关领域专项规划、计划制定工作的开展情况。 | 发布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并完成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智慧城市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考核评估监督机制,2.5% | 发布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以及与智慧城市建设有关的分领域、分区域的专项规划;制定明确的智慧城市年度工作计划、详细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完善的考核评估监督机制及客观的年度工作总结。 3.0% | 区大数据局 | |
37 | 人才保障 | 智慧城市人才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 制定智慧城市相关人才保障计划;具备明确的组织机构架构,清晰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开展与智慧城市有关的培训、培养、资质认定推广等工作;建立智慧城市部门间首席信息官制度, 2.5% | 制定智慧城市相关人才保障计划;具备明确的组织机构架构,清晰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开展与智慧城市有关的培训、培养、资质认定推广等工作;建立智慧城市部门间首席信息官制度;建立与智慧城市有关人才引进、激励的政策措施、办法机制等;开展其他与人才建设有关的组织、交流等工作,3.0% | 区大数据局 | |
38 | 资金投入★ | 智慧城市资金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 设立了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或明确由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当年度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社会资本规模不少于2000万 ,5.0% | 设立了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或明确由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由财政资金支撑有关重点重大项目;当年度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社会资本规模不少于5000万,6.0% | 区大数据局、区财政局 | |
39 | 项目培育★ | 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领域项目培育情况。 | 智慧城市、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获专项支持项目数不少于80个,2.5% | 智慧城市、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获专项支持项目数超过100个, 3.0%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大数据局 | |
40 | 信息安全 | 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每起事件(案件)扣除指标总分值的2% | 区大数据局 | |||
地方特色 | 41 | 工作试点 | 所承担的国家或省级智慧城市相关领域试点工作情况。 | 承担智慧城市领域省级级试点 1 个,2.5% | 承担智慧城市领域国家级试点不低于 1 个或省级试点不低于 2 个,3.0% | 区大数据局 |
42 | 宣传体验 | 智慧城市建设宣传体验情况。 | 承担、配合开展1项国家(或省级)智慧城市相关宣传、体验活动,2.5% | 承担、配合开展不少于2项国家(或省级)智慧城市相关宣传、体验活动或1项及以上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在省数据大厅展示,3.0% | 区大数据局 | |
43 | 创新示范 | 在优政、惠民、兴业方面形成可示范可推广的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应用、建设运营模式、投融资机制、产城融合模式等)情况。 | 1项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在省级层面示范推广,10.0% | 2项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在省级层面示范推广,12.0% | 区大数据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卫健局 | |
44 | 智慧社区覆盖率 | 智慧社区覆盖率=辖区内智慧社区数量/社区总数量。 | 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40% ,4.0% | 智慧社区覆盖率超过80% , 5.0% | 区住建局、区大数据局、各有关镇街 | |
45 | 智慧城市底座 | 汇总数据,基于GIS地图进行智慧城市数据的展示、分析和应用。 | 区大数据局 |
注:★表示该指标是引领性。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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