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2020年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济南市章丘区2020年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6日
济南市章丘区2020年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区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扎实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抓好玉米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党政同责、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全面禁烧”的要求,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依法惩戒相结合,通过行政、技术、经济、法律等措施,坚决根治秸秆乱堆乱放及焚烧秸秆等问题,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二、任务目标及具体要求
(一)任务目标
2020年全区玉米种植面积77万亩,计划完成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面积 75.76万亩(其中秸秆还田66.59万亩、秸秆青黄贮7.68万亩、其它途径消化1.49万亩),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3%以上;确保“1116”重点区域(济南国际机场周边15公里范围,章丘城区周边2公里范围,胶济铁路两侧2公里范围,济青高速公路、济莱高速公路、经十东路、世纪大道、潘王路、绣江路等6条主要公路两侧各2公里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对其他暂时无法利用的秸秆,实行集中垛储; 对零散堆放在镇村道路、田间地头、河道塘坝周边的农作物秸秆及时进行清理,消除焚烧隐患,确保“三秋”期间全区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黑一块地”。
(二)具体要求
1.以疏为主,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一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主力军作用。坚持农机农艺结合,组合推广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精细还田、土地深耕深松、小麦宽幅精播等技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提高秸秆还田效果,确保小麦播种质量,彻底解决秸秆还田后再焚烧的问题。二是积极推广玉米全株青贮技术。结合“粮改饲”试点工作要求,鼓励畜禽养殖企业(小区)建设标准高、规模大、永久性的青贮池,引导他们与玉米种植户签订青贮饲料收储协议,从传统的玉米籽粒和秸秆分开利用转变为全株青贮利用,科学解决玉米秸秆过腹转化、循环利用和转化增值问题,逐步构建起粮饲兼顾、种养循环的农业生产结构。三是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通过开展秸秆打捆离田回收,积极发展秸秆生物反应堆、有机肥、压块制粒、燃烧发电等产业,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提高秸秆利用效益。
2.垛储转运,全面做好秸秆清理工作。一是要合理设置垛储点。对暂时无法利用的玉米秸秆,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在每个村庄利用村内外空地设立1-2处秸秆垛储点,实行集中堆放、专人看管。二是要及时清理转运。各镇(街道)要建立秸秆清运队伍,及时将垛储秸秆清理转运,达到区镇、镇村、村村公路及田间道路、河道塘坝等两侧可视范围内无零星堆积秸秆。
3.以堵促疏,全面禁止焚烧秸秆。一是抓责任落实。将禁烧任务明确到人、到地块,建立起全覆盖、网格化的责任落实体系。二是抓重点区域。对国际机场和城区周边、重要交通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实行重心下移、重点督查、重点监控、重兵把守。三是抓执法检查。各镇(街道)要成立禁烧巡逻队,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四是抓违法惩戒。全面落实禁烧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对顶风而上、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禁烧工作不力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9月15日前)。召开全区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与禁烧工作会议,印发《济南市章丘区2020年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监督办法,统一全区各级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各镇(街道)和各部门立即进入工作实战状态。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居)、到人、到地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15日—10月31日)。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实行定点联合办公,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及各镇(街道)要做好玉米联合收获机和各种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的引进、调配工作,保证机具数量充足,及时到位;要积极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与种植大户进行对接,大力推广跨区作业、订单作业、托管作业等多种农机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机械利用率;大力推广应用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精细还田、土地深耕深松、小麦宽幅精播、玉米全株青贮、秸秆打捆离田等技术措施,确保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区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组织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不间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和督查。公安、交运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制度,抓好道路交通管理,确保秸秆运输车辆及人员安全;石油、供电部门要做好油料和电力供应保障。区融媒体中心要在电视台、《今日章丘》等媒体设立专栏和曝光台,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的坚决予以曝光。各镇(街道)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全力以赴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在各镇(街道)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由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分别对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各镇(街道)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的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成效、国家卫星监控情况和省、济南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情况以及我区现场巡查情况,对各镇(街道)秸秆综合利用与清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计入2020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得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区里成立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两个办公室,分工负责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与清理工作和秸秆禁烧工作。同时实行部门包镇(街道)责任制(附件2),包镇(街道)部门负责对所包镇(街道)的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的督导帮扶。各镇(街道)也要建立健全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机构,实行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地块)责任制,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周密部署,严防死守,真正做到无缝隙对接、网格化管理,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严格落实责任。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区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分别对全区秸秆综合利用与清理工作、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要根据职责分工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别负责作物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秸秆收储加工的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区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成立宣传、督导、现场巡查、综合协调4个工作组。宣传组负责秸秆禁烧宣传方案的制定和宣传任务的组织落实。督导组负责督促各镇(街道)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落实秸秆禁烧措施。现场巡查组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现场巡查,下设若干巡查小组,分片负责相关区域的禁烧巡查任务;巡查小组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禁烧期间,所有人员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抓好禁烧巡查工作。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各镇(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各工作组秸秆禁烧情况的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镇(街道)镇长(办事处主任)是辖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与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工作研究、部署和调度;镇(街道)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办公室要按照无缝隙对接、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对暂时无法利用的作物秸秆,安排人员车辆及时清运、集中堆放、专人看管。 同时,各镇(街道)要组建专门的秸秆禁烧巡查队伍和专职灭火队伍,强化巡查管控,发现火警火情及时处理,确保辖区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严格督查考核。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清理、禁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禁烧期间,各镇(街道)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办公室要确定一名信息员,每日下午5点前,向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和禁烧办公室报送当天工作情况。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定期通报有关工作动态,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情况。各镇(街道)、包镇(街道)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巡查指导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依法严惩焚烧秸秆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通报一起。凡是被国家卫星监控,国家、省、济南市检查组及我区巡查组发现焚烧秸秆的,将对有关镇(街道)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各镇(街道)辖区内着火点累计达到3处以上或秸秆焚烧面积较大的,由区纪委监委介入,严肃追究镇(街道)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区委、区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秸秆禁烧日常工作情况由区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负责通报,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由区委、区政府随时通报。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清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抽调人员组成宣传队伍,深入田间地头,通过贴标语、发通告、拉横幅、开展“小手拉大手”、推出电视“游走字幕”等方式,真正做到宣传车宣讲到村、禁烧通告张贴到村、明白纸发放到户,让农民群众明白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目的、意义、要求和责任。要加强社会监督,完善非法焚烧秸秆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
(五)强化经费保障。秋季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主要集中在9月至10月,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经费保障,确保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研究相应政策措施,扶持鼓励群众自觉应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积极采取秸秆收储转运等措施,提高秸秆利用水平,缓解禁烧工作压力,确保圆满完成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任务。
附件:1.济南市章丘区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济南市章丘区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包镇(街道)部门名单
附件1
济南市章丘区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边祥为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滕培汤 区政府副区长
徐法贤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纯阁 区公安分局局长
刘韶山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袁致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良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田家强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皇甫海螺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 健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国兴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张乃成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德顺 区司法局局长
王其坤 区财政局局长
李士锋 区人社局局长
李经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钢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良港 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德峰 区城乡水务局局长
柴 斌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局长
赵兴林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高福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 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劼 区统计局局长
夏方俊 明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万银 双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波 埠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春莹 圣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虎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海龙 枣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业辉 普集街道办事处主任
孟 亮 绣惠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子奇 相公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建栋 文祖街道办事处主任
华清国 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永 高官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鲁 伟 宁家埠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霄 白云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帅 曹范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亮 刁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建春 黄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萍 垛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两个办公室。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李良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田家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发生调整或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替补。
附件2
济南市章丘区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清理及禁烧工作包镇(街道)部门名单
镇(街道) | 部 门 |
明水街道 | 区城市管理局 |
双山街道 |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埠村街道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圣井街道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龙山街道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枣园街道 | 区城乡水务局 |
普集街道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绣惠街道 | 区公安分局 |
相公庄街道 | 区农业农村局 |
文祖街道 | 区司法局 |
官庄街道 | 区财政局 |
高官寨街道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家埠街道 | 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
白云湖街道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曹范街道 | 区应急管理局 |
刁镇街道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黄河街道 | 区统计局 |
垛庄镇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文件下载:2020三秋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5章政办发2020.8号.pdf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