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勇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章丘打造低碳环保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关于列入市级重点项目情况。章丘区低碳环保产业园项目已纳入2024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并于1月4日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安排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1号)文件向社会公布。下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项目推进服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关于列入省级重点项目情况。在2024年省级重点项目申报时,章丘区低碳环保产业园项目尚未立项,不符合省级重点项目申报条件,项目单位未申报省级重点项目。下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章丘区加大服务力度,指导项目单位按照省级重点项目申报要求,完善项目申报手续资料,并优先支持该项目申报省级重点项目。
关于争取合规产业园区情况。2022年12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园区面积和用地管理提升发展承载能力的通知》,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拟建工业项目一律进入合规工业园区,园区范围为依法批准面积(其中,开发区面积为核准面积),也包括依法批准的扩区调区面积。市发展改革委将配合市投资促进局等园区主管部门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园区尽快获批,并指导章丘区积极推动低碳环保产业园纳入合规工业园区范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力支持和配合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做好章丘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核工作的政策指导,推动章丘区新设开发区的用地审核,用足用好政策空间,尽快履行程序,为项目落地争取发展空间。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自2020年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以下简称“新增指标”)实行“增存挂钩”政策,即各地市以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数量,按比例核补当年可用新增指标,核补比例由自然资源部按年度确定。自“增存挂钩”机制实施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对条件成熟、急需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依据项目层级,分级分类做好土地要素支撑服务。
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研究制定2024年度新增指标配置政策。关于园区新增指标支持工作,计划如下:一是指导章丘区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争取核补更多新增指标,保障园区项目落地。二是按照节约集约和“拿地即开工”原则,指导项目做好整体规划,结合项目建设时序和投资安排,实行分期征地、分期供地。同时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和章丘区政府,落实新增指标分级分类保障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产业园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清单,争取国家、省级新增指标支持。三是在上级明确2024年度新增指标配置规则前,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可优先使用章丘区2024年预支新增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保障有效投资项目落地。待今年新增指标配置规则明确后,根据项目层级,会同章丘区共同做好项目用地服务保障。
我区也将督促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靠上工作,在项目申报方面,督促发改部门在2024年半年计划调整时申请将低碳环保园区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在此期间,协助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可研报告等前期基础性工作进度,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及时上报。在用地指标方面,2023年10月9日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规定:“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可对以下几种情形的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一)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这为低碳环保产业园建设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提供了政策依据。经对接省自然资源厅,目前省厅正在研究制定落实上述政策的实施细则。下步将结合项目规划建设实际,启动资料收集整理、规划图纸调整、纳入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等前期工作,对现有城镇开发边界布局进行适当优化,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实施细则出台后能够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审批通过。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