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办事指南
字号:
大 中 小



事项名称:招标控制价备案
设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六条:“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设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工程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应当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并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条件:符合《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核查细则》(济建【2018】4号)规则条件
办理材料:1、《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
2、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
3、书面胶装修改好的招标控制价(包含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4、招标控制价承诺书
5、发改委的立项文件
办理地点:章丘区政务大厅132窗口
办理机构:济南市章丘区工程建设定额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1-83328677 0531-83236363
办理流程: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3个工作日)—办结(1个工作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