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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强管道燃气使用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25

代表提案者

袁汝水

会议届次

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管道燃气使用安全监管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47

承办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6-06-23

办理类型

A类(解决或基本解决)

答复内容

尊敬的袁汝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管道燃气使用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平原地区“煤改气”的实施,管道天然气已基本实现我区平原地区全覆盖,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关于加强农村地区“煤改气”后续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管道燃气安全监管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燃气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燃气设施保护、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和事故报告制度,定期对燃气管道、调压设施、场站安全等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实行闭环管理。压实部门监管和镇街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定期研究部署燃气安全工作。  

二是做实入户安检,提升用户安全意识。监督燃气企业严格执行城镇居民用户每年不少于1次、农村燃气用户每年不少于2次的安检要求,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入户排查整治。在安检过程中,同步发放燃气使用须知,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切实增强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三是加大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力度。督导燃气企业认真落实管道老旧更新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已改造老旧中压燃气管道800余米、老旧立管2000余户,更换老旧燃气表近3万户、报警器12万余户,安装波纹软管20余万户、自闭阀12万余户。  

四是加强农村“煤改气”安全管理。组织燃气企业制定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户管理办法,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和应急处理队伍,在设施巡查、保护和安全宣传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逐村设立“双安全员”制度,公开安全员联系方式,方便用户及时联系处置问题。  

五是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培训。强化企业宣传主体责任,压实镇街属地宣传责任,利用社区(村)微信群、农村集市、广播、悬挂条幅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努力实现宣传全覆盖。不定期邀请专家,组织相关部门、镇街、村“两委”及安全员开展安全培训,发放燃气使用须知,强化群众安全意识。  

下一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建议内容,重点加强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协调各镇街充分发挥农村燃气“双安全员”作用,督促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宣传、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维护,切实做好管道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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