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德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破小’小区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部分建成年代较早的住宅小区,因设施设备老化,安全隐患日益显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高度重视,统筹施策,积极推进问题解决。
一、督促物业履职,加强日常巡查维护
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实行常态化巡查,建立健全巡查台账,重点排查照明设施、楼梯护栏、灭火器材等损坏、失效情况,做到即查即修、应修尽修,确保各类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二、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推进公共部位修缮
针对外墙脱落、路面破损等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依法依规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组织维修排险,保障建筑公共部位结构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告栏、单元门厅等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提醒居民定期检查自用燃气软管,发现老化立即联系燃气公司更换;不在楼道、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通过持续宣传,不断增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四、及时劝阻制止,维护公共秩序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对侵占公共空间、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配合的,第一时间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形成管理闭环,共同维护安全、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目前,我区暂无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下一步,区住建局将根据上级政策导向,结合我区实际,适时推进相关工作。同时,济南市正在有序推进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区住建局正同步加快相关制度建设,研究长效机制,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启动。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