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局执法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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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落实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全部实行合并办理,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章丘市设立章丘区的实施意见》章丘撤市设区后,保留3-5年的过渡期,2021年年底过渡期已结束,区级自然资源部门不具备行政处罚、预审和选址的主体资格,执法权限统一由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使,我局发现违法线索后,统一上报市自规局,由其决定是否立案查处,办案人员为市局执法人员,我单位受市局委托,进行上报、整卷等基础性工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法律文书,现加盖济南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公章。
综上,因执法权限已收归市自规局,我局不进行行政执法岗位及执法结果信息公开。
特此说明。
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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