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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5

代表提案者

赵玉兴

会议届次

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马安村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151

承办单位

区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赵玉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马安村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马安村回迁安置房已入住多年,但不动产权证未启动办理。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解决马安回迁安置房的不动产证问题。

章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章丘辖区内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大证)、转移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无论何种登记类型,都需依权利人申请而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回迁安置户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前提是回迁安置房要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大证),首次登记完成后各安置户持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等资料办理转移登记(个人不动产证)。截止目前,马安拆迁安置主体并未申请安置房屋的首次登记,因此回迁安置户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建议,区房屋拆迁安置主管部门结合全区安置房建设情况,统筹考虑各安置房办证工作。我局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解决安置房的确权发证工作。

 

附件:不动产首次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部洪涛         电话:1875313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