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单方申请公告
字号:
大 中 小
编号:2024-031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指导政策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105号)第三条第(七)款17中:“已办理首次登记的,开发建设单位不配合购房人申请登记或开发建设单位已灭失的,购房人可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现购房人已提交双方确认的购房合同;开发企业已为购房人出具购房收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 2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序号 | 预受理时间 | 权利人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钟山 |
山东瑞境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章丘20200005140 |
章丘区滨湖路1777号瑞境·皇冠水岸四区4(11-25)号楼4-102 |
370181002208GB01025F10160008 |
241.86 |
住宅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章丘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41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1-83212157
济南市章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2月1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