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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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
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试点方案
为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解决拆迁群众周转困难、子女入学、结婚等实际住房需要,决定在绣惠驻地改造提升项目范围实施市场化房屋安置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市场化安置),参照我区市场化安置政策,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试点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二期所有拆迁安置户。包括:东南隅、东北隅、西南隅、西北隅、东关南、太平、三星、东关北、南关、西关等10个村集体住宅及国有住宅安置户。
二、安置原则
按照“群众自愿、自主选择”的原则,上述范围内的拆迁群众可自主选择市场化安置。即按照安置面积,评估市场价值,扣除拆迁群众应承担的回购费用后,以安置房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形式出具给拆迁群众,由拆迁群众自行购买参与绣惠市场化安置的新建商品房。
三、市场化安置房源
经街道办事处与中铁诺德协商,使用中铁诺德在章丘区商品房(均为精装房)作为市场化安置房源。其中用安置房结算单购买位于绣惠驻地中铁诺德商品房,享受团购价。
1、在绣惠驻地的诺德生态城高层1763套、春江里花园洋房473套,以上合计房源2236套。
2、在章丘主城区的诺德名城113套、诺德名府132套,以上合计房源245套。
四、安置办法
因市场化房屋价值相对较高,与原拟安置房存在一定差价。拆迁群众参加市场化房屋安置的,须结清原拟安置房和市场化房屋之间的差价,多退少补。
(一)集体住宅安置房结算单的计算方法。
由拆迁群众选定参与市场化安置的原拟安置房户型及套数,按照房屋5260元/平方米,车位40310元/个,配套房2516元/平方米(按8平方米计算)的评估价,测算出总价值(含车位、配套房),扣减回购费用(包括优惠价1100元/平方米购买部分、成本价1800元/平方米购买部分、市场价3000元/平方米购买部分、车位3万元/个、配套房700元/平方米),加上原协议约定的房屋附属物及其他补偿费用、周转房租费,确定结算单价值。
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安置房源后,可根据公布的价格信息,自行计算需要承担的差价款。
(二)国有住宅安置房结算单的计算方法。
由拆迁群众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一对一应置换的安置面积和15%奖励面积,按照房屋5260元/平方米计算房屋价值;加上原房屋面积10%的成本价(3650元/平方米)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偿部分;再加上车库和配套房的价值(按照原建筑面积和市场价格),测算出总价值,加上原协议约定的房屋附属物及其他补偿费用、周转房租费,确定结算单价值。
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安置房源后,可根据公布的价格信息,自行计算需要承担的差价款。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1年12月8日--10日)。各相关行政村、包村组负责,逐户下发书面通知、明白纸(模板附后),做好政策宣传、群众发动等工作,明确报名时间、地点。
(二)政策解答(2021年12月9日-15日)。各相关行政村、包村组安排专人现场接收群众报名、政策解答、帮助计算《结算单》等。中铁诺德安排销售人员到村介绍产品,讲解优惠政策。
(三)报名登记(2021年12月16日--20日)。由各相关行政村、包村组负责登记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的户型、面积等,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交回《结算单》。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四)结算单审核(2021年12月21日--31日)。由各相关行政村、包村组负责,根据征收拆迁政策、评估价格,对《结算单》额度进行核对。同时,拆迁群众自行与中铁诺德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五)签订协议(2022年1月4日--1月10日)。各相关行政村、包村组负责,根据《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计算周转房租费,同时签订市场化房屋安置变更协议,发放安置房结算单。
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部分:
(1)购买现房的,自签订拆迁(变更)协议之日起,计发1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
(2)购买期房的,自签订拆迁(变更)协议之日起,计发周转房租费,周转房租费时限为至购房合同交房时间(最长6个月)。在此基础上,另计发1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
(六)安置房结算单结算。拆迁群众持安置房结算单、变更协议、身份证等材料,自主选择商品房项目,与中铁诺德签订买卖合同,自行支付购房差价。中铁诺德凭安置房结算单、购房合同等材料与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指挥部结算安置房结算单。
安置房结算单限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使用,在集体土地安置房结算单办理过程中,若拆迁群众提出将安置房结算单变更到直系亲属名下,拆迁群众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指挥部负责审核并留存档案,符合条件的,由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指挥部在办理安置房结算单时将所有人变更为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原房屋存在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状况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安置房结算单不得变更被征收人姓名。
拆迁群众购买的商品房价值低于安置房结算单价值的,剩余部分可以兑付现金,但兑付比例不得超过安置房结算单价值的10%。
(七)优化规划设计。市场化房屋安置工作结束后,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指挥部负责统计安置区剩余安置房套数及面积,根据最终套数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土地等相关建设手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市场化房屋安置工作,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指挥部成立由驻改办、建委、经委、农委、财政所、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及各相关行政村、包村组为成员的市场化房屋安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场化房屋安置工作。
(二)明确职责要求。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指挥部负责协调区旧城(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制作安置房结算单,并设置防伪标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协同各相关行政村、包村组平稳有序推进市场化房屋安置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行政村、包村组、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政策。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或者擅自突破政策标准,造成重大影响的,纪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绣惠街道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试点明白纸
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 月8日
附表:中铁诺德市场化安置商品房房源 | ||||||||
中铁诺德市场化安置商品房房源 | ||||||||
序号 | 商品房小区 | 区间价格 | 项目位置 | 套数 | ||||
商品房(元/㎡) | 储藏室 | 车位 | ||||||
市场均价 | 团购价 | (元/㎡) | (万元/个) | |||||
1 | 诺德生态城 (高层) | 7217 | 下调10% | 绣惠中心大街北侧 | 1763 | |||
2 | 诺德生态城 (洋房) | 7831 | 下调5% | 绣惠中心大街南侧 | 473 | |||
3 | 诺德名城(高层) | 9466 | 世纪大道南侧 | 44 | ||||
4 | 诺德名城(洋房) | 11334 | 世纪大道南侧 | 69 | ||||
5 | 诺德名府 | 9058 | 世纪大道北侧 | 132 | ||||
总计 | 2481 |
绣惠街道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试点明白纸
(集体土地)
1、什么是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
按照“群众自愿、自主选择”的原则,拆迁范围内的拆迁群众可自主选择市场化安置。即按照安置面积,评估市场价值,扣除拆迁群众应承担的回购费用后,以安置房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形式出具给拆迁群众,由拆迁群众自行购买参与绣惠市场化安置的中铁诺德新建商品房。
2、安置房结算单的价值如何确定?
由拆迁群众选定参与市场化安置的原拟安置房户型及套数,按照房屋5260元/平方米,车位40310元/个,配套房2516元/平方米(按8平方米计算)的评估价,测算出总价值(含车位、配套房),扣减回购费用(包括优惠价1100元/平方米购买部分、成本价1800元/平方米购买部分、市场价3000元/平方米购买部分、车位3万元/个、配套房700元/平方米),加上原协议约定的房屋附属物及其他补偿费用、周转房租费,确定结算单价值。
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安置房源后,可根据公布的价格信息,自行计算需要承担的差价款。
3、都有哪些商品房项目可以使用安置房结算单?这些项目是现房吗?这些项目的品质如何?
经街道办事处与中铁诺德协商,使用中铁诺德在章丘区商品房(均为精装房)作为市场化安置房源。其中用安置房结算单购买位于绣惠驻地中铁诺德商品房,享受团购价。
在绣惠驻地的诺德生态城高层1763套、春江里花园洋房473套:在章丘主城区的诺德名城现房113套、诺德名府132套,以上合计房源2481套。
4、如何登记享受该政策?
由各相关行政村、包村组负责,登记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的户型、面积等。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5、怎样领取安置房结算单?
根据集体土地拆迁政策、评估价格、拆迁群众选房情况,由各相关行政村、包村组负责计算安置房结算单价值。群众签订市场化房屋安置变更协议后,方可领取安置房结算单。
6、享受该政策后,周转房租费何时停发?
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部分,在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
(1)购买现房的,计发1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
(2)购买期房的,计发周转房租费,周转房租费时限为至购房合同交房时间(最长6个月)。在此基础上,另计发1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例:①购房合同交房时间4个月,拆迁群众可得4个月周转房租费╋1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②购房合同交房时间8个月,拆迁群众最多可得6个月周转房租费╋ 1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
7、安置房结算单如何使用?
拆迁群众持安置房结算单、变更协议、身份证等材料,可自主选择参与绣惠市场化房屋安置的中铁诺德商品房,差价由拆迁群众自行支付。
8、使用安置房结算单购房时,差价部分能否使用按揭贷款?
鉴于开发商销售及按揭贷款均有相关政策规定,拆迁群众可向拟购房的中铁诺德企业咨询。
9、使用安置房结算单购房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拆迁群众持安置房结算单购房,属于商品房市场买卖行为,契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使用安置房结算单购房时,是否受限购政策限制?
拆迁群众持安置房结算单购房,属于商品房市场买卖行为,需要遵守国家、省、市、区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各项规定。
11、安置房结算单是否可以转让、提现?
安置房结算单只能用于拆迁群众(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购房使用。安置房结算单不得提现、转让、赠与,购买的商品房价值低于安置房结算单价值的,剩余部分可以兑付现金,但兑付比例不得超过安置房结算单价值的10%。安置房结算单设置防伪标记,涂改无效。
12、不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不使用安置房结算单购房,能否继续按照原拆迁协议享受安置政策,分配安置房?
拆迁群众不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的,继续履行原拆迁协议,原协议约定的安置政策不变。市场化房屋安置工作结束后,根据最终安置房套数调整安置房建设计划,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和基础设施配套进度。3个安置房地块交房时间:第一批(R24地块)预计2022年6月底前交房;第二批2022年底前交房;第三批2023年6月底前交房。第一批安置房通过抓阄形式进行分房;抓阄未分到安置房的,原周转房租费标准不变。
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8日
附: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市场化安置房屋结算单
附:
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市场化房屋安置结算单 | |||||
安置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市场化位置: | |||
绣惠安置房市场价值 | 类别 | 数量 | 评估市场单价(元) | 金额(元) | |
房屋面积(㎡) | 5260 | ||||
配套房(每个按8㎡计算) | 2516 | ||||
车位(个) | 40310 | ||||
小计 | 房屋 + 配套房 + 车位 | ||||
绣惠回购安置房费用 | 类别 | 数量 | 回购单价(元) | 金额(元) | |
房屋优惠价面积(㎡) | 1100 | ||||
房屋奖励面积(㎡) | 0 | ||||
房屋成本价面积(㎡) | 1800 | ||||
房屋市场价面积(㎡) | 3000 | ||||
配套房(每个按8㎡计算) | 700 | ||||
车位(个) | 30000 | ||||
小计 | 房屋 + 配套房 + 车位 | ||||
差价 | 安置房市场价值 - 回购安置房费用 | ||||
拆迁补偿费用 | 房屋、附属物及其他补偿(元) | ||||
周转房租费 | 2021年**月-2021年**月(11×应安置面积× 个月) | ||||
净价值合计 | 差价 + 拆迁补偿费用 + 周转房租费 | ||||
市场化安置房屋市场价值 | 房屋面积(㎡) | 房屋单价(元) | |||
楼层差价 | |||||
配套房面积(㎡) | 配套房单价(元) | ||||
车位数量(个) | 车位价格(元) | ||||
市场价值合计(元) | 房屋 + 配套房 + 车位 | ||||
应退/应补价格合计(元) | 净价值与市场化安置房屋市场价值比较 | ||||
测算人: | 审核人: | ||||
2021年 月 日 |
绣惠街道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试点明白纸
(国有住宅)
1、什么是市场化房屋安置政策?
按照“群众自愿、自主选择”的原则,拆迁范围内的拆迁群众可自主选择市场化安置。即按照安置面积,评估市场价值,扣除拆迁群众应承担的回购费用后,以安置房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形式出具给拆迁群众,由拆迁群众自行购买参与绣惠市场化安置的中铁诺德新建商品房。
2、安置房结算单的价值如何确定?
由拆迁群众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一对一应置换的安置面积和15%奖励面积,按照房屋5260元/平方米计算房屋价值;加上原房屋面积10%的成本价(3650元/平方米)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偿部分;再加上车库和配套房的价值(按照原建筑面积和市场价格),测算出总价值,加上原协议约定的房屋附属物及其他补偿费用、周转房租费,确定结算单价值。
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安置房源后,可根据公布的价格信息,自行计算需要承担的差价款。
3、都有哪些商品房项目可以使用安置房结算单?这些项目是现房吗?这些项目的品质如何?
经街道办事处与中铁诺德协商,使用中铁诺德在章丘区商品房(均为精装房)作为市场化安置房源。其中用安置房结算单购买位于绣惠驻地中铁诺德商品房,享受团购价。
在绣惠驻地的诺德生态城高层1763套、春江里花园洋房473套:在章丘主城区的诺德名城现房113套、诺德名府132套,以上合计房源2481套。
4、如何登记享受该政策?
由国有工作组负责,登记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的户型、面积等。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5、怎样领取安置房结算单?
根据政策、评估价格、拆迁群众原征收房屋情况,由国有工作组负责计算安置房结算单价值。群众签订市场化房屋安置变更协议后,方可领取安置房结算单。
6、享受该政策后,周转房租费何时停发?
拆迁群众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部分,在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
(1)购买现房的,计发1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
(2)购买期房的,计发周转房租费,周转房租费时限为至购房合同交房时间(最长6个月)。在此基础上,另计发1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例:①购房合同交房时间4个月,拆迁群众可得4个月周转房租费╋1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②购房合同交房时间8个月,拆迁群众最多可得6个月周转房租费╋1个月的临时周转补助费。
7、安置房结算单如何使用?
拆迁群众持安置房结算单、变更协议、身份证等材料,可自主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授权项目购买商品房,差价由拆迁群众自行支付。
8、使用安置房结算单购房时,差价部分能否使用按揭贷款?
鉴于开发商销售及按揭贷款均有相关政策规定,拆迁群众可向拟购房的开发企业咨询。
9、使用安置房结算单购房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拆迁群众持安置房结算单购房,属于商品房市场买卖行为,契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使用安置房结算单购房时,是否受限购政策限制?
拆迁群众持安置房结算单购房,属于商品房市场买卖行为,需要遵守国家、省、市、区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各项规定。
11、安置房结算单是否可以转让、提现?
国有土地上安置房结算单不得变更被征收人姓名。安置房结算单不得提现、转让、赠与,购买的商品房价值低于安置房结算单价值的,剩余部分可以兑付现金,但兑付比例不得超过安置房结算单价值的10%。安置房结算单设置防伪标记,涂改无效。
12、不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不使用安置房结算单购房,能否继续按照原拆迁协议享受安置政策,分配安置房?
拆迁群众不参与市场化房屋安置的,继续履行原拆迁协议,原协议约定的安置政策不变。市场化房屋安置工作结束后,根据最终安置房套数调整安置房建设计划,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和基础设施配套进度。3个安置房地块交房时间:第一批(R24地块)预计2022年6月底前交房;第二批2022年底前交房;第三批2023年6月底前交房。第一批安置房通过抓阄形式进行分房;抓阄未分到安置房的,原周转房租费标准不变。
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
2021年 12月8日
附: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国有住宅)市场化安置房屋结算单
附:
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国有住宅)市场化安置房屋结算单 | |||||
安置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市场化位置: | |||
分类 | 类别 | 数量 | 评估市场单价(元) | 金额 | |
绣惠安置房市场净价值 | 安置房在成本价购买后大于60㎡的情况 | 选择置换安置房面积(㎡) | |||
原房屋面积(㎡) | 5260 | ||||
原房屋奖励面积15%(㎡) | 5260 | ||||
原房屋面积10%的成本价和市场价之间的差价(㎡) | 1610 | ||||
原配套房 | 2800 | ||||
原车库(按原面积计算) | 4600 | ||||
其他拆迁补偿费用 | |||||
周转房租费(2021年**月-2021年**月(15*原主房建筑面积* 个月) | 15 | ||||
净价值 | 以上合计 | ||||
市场化安置房屋市场价值 | 房屋面积(㎡) | 房屋单价(元) | |||
楼层差价 | |||||
配套房面积(㎡) | 配套房单价(元) | ||||
车位数量(个) | 车位价格(元) | ||||
市场价值合计(元) | 房屋 + 配套房 + 车位 | ||||
应退/应补价格合计(元) | 净价值与市场化安置房屋市场价值比较 | ||||
测算人: | 审核人: | ||||
2021年 月 日 |
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
市场化房屋安置
变
更
协
议
姓名:
原协议编号: 变更协议编号:
原征收拆迁村:
年 月 日
甲方:济南市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
乙方: 身份证号:
在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拆迁过程中,乙方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并与甲方签订了《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所选安置房户型为高层
平方米户型、高层 平方米户型。乙方自愿选择原协议中 平方米应安置面积变更为市场化房屋安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变更协议如下:
一、协议变更内容
1、乙方全部放弃原协议中安置房,自愿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的,甲方以安置房结算单的形式将相应补偿款支付给乙方,不再为乙方提供安置房,甲方的补偿安置义务终止。
2、乙方放弃原协议中 平方米的安置房,并自愿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甲方以安置房结算单的形式将相应补偿款支付给乙方,不再为乙方提供安置房,甲方的补偿安置义务终止。乙方在原安置区中剩余 平方米的安置房原协议约定的安置政策不变。
乙方车位、配套房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的,甲方以安置房结算单的形式将相应补偿款支付给乙方,原协议中约定的位、配套房不再优惠安置,乙方在原安置区购买时须按照市场价购买。乙方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的车位 个、配套房面积 平方米。
3、乙方签订本协议次月起,乙方选择市场化房屋安置面积在原应安置面积所占比例部分,不再发放周转房租费。
4、综上,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支付乙方的安置房结算单价值为 元。
二、其他未涉及变更的约定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
三、安置房结算单使用
1、乙方自行向参与绣惠市场化安置房结算的中铁诺德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得购买二手房。超出的费用部分,由乙方自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
2、安置房结算单只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购房使用,不得提现、转让、赠与。安置房结算单设置防伪标记,涂改无效。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二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工作人员: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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