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济南市商务局安排部署,现将济南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五批“济南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企业推荐及申报工作。
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符合附件4《济南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济商务字〔2024〕52 号)要求的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填写附件1、2、3,于8月7日(星期四)前报区商务服务中心商贸发展部(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8月31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送区商务服务中心商贸发展部(龙泉大厦2128办公室)。
注:1、本次申报济南老字号必须是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2、附件1人力资源情况填2024年底的情况;专利情况过了有效期的不要填,购买的可以填;备注内容为8月31日之前提交的胶装材料,并非8月7日之前提供。
3、附件3创立时间为品牌创立时间。
4、纸质版需要有封面、目录,每页盖章、盖骑缝章。
联系电话:0531-83215365、0531-83279608
邮箱:zqswnmk@jn.shandong.cn
附件:
4.附件4:(济商务字〔2024〕52 号)济南市商务局等 5 部门关于印发《济南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5.附件5:济南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五批“济南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济南市章丘区商务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0日